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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燃油价格监察分析

  • 研究报告
  • 2015.02.05
  1. 车用燃油价格对香港经济有重要的影响。市场上车用燃油产品的价格会直接影响家用及商用驾驶者。此外,由于交通运输成本会转嫁到所有商品的价格上,因此这也会间接影响到本港大部分的经济活动。
     
  2. 在香港,消费者留意到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跌,但车用燃油价格未有作相等幅度的下调。有指控说,油公司没有把国际原油价格的下调公平地回馈消费者,从中谋取暴利。
     
  3. 在本报告中,消费者委员会(本会)探讨车用燃油就定价行为的指控。报告的研究结果展示油公司在车用燃油产品市场中的定价行为。本会相信研究结果可令公众更了解车用燃油价格的走势,及有助政府决定会否采取进一步措施,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1. 是次研究分析及调查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本港五间油公司的每日牌价(扣除优惠前)与国际(布兰特)原油的每日价格之间的关系。
     
  2. 本会寻找是否有迹象出现以下定价手法:
     
    1. 「加快减慢」 ― 当国际原油价格上升时,本港汽油牌价变化比较迅速;而当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时,本港汽油牌价变化则比较缓慢。
       
    2. 「加多减少」 ― 当国际原油价格上升时,本港汽油牌价上升的相对幅度较大;而当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时,本港汽油牌价下跌的相对幅度较小,即汽油牌价与国际原油价格之间的差距随着时间有所扩大。
       
  3. 是次研究的分析是根据本会公开收集所得的数据。本会未能得悉每一批进口到香港的车用燃油价格的数据,只有每月所有进口车用燃油合计的进口价格。虽然以国际(布兰特)原油代替车用燃油产品的基本投入成本会有一定的限制,然而,由于车用燃油进口价与国际原油价格高度相关(关连系数达0.89),本会深信是次研究的观察分析仍然适用。
     
  4. 对于利用汽油牌价与国际(布兰特)原油价格之间的差距,来代表油公司的产品成本差额,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进口到香港的车用燃油为汽油及柴油,虽然不是原油,但如果炼油的成本在这段时间有合理地固定,以原油价格作为是次分析并非严重的问题。第二,本会无法取得油公司的成本数据,因此不能估计汽油产品成本差额与油公司盈利的影响。此外,本会未能知悉每间油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营销计划,以监察定价手法对公众的影响。
  1. 平均汽油牌价是本港五间油公司汽油价格的合计平均价。布兰特原油价格及平均汽油牌价在2014年7月后均有下跌。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本会观察到布兰特原油价格的变动程度(下跌了53.9点),较平均汽油牌价的变动(下跌了24.1点)为多。
     
  2. 在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期间,本会发现平均汽油牌价与布兰特原油价格的差额增加了大约每公升0.48港元(增加了8.7%);同样的差额分别,也出现在税前及扣除优惠前的汽油牌价与车用燃油进口价之间。
     
  3. 研究分析亦显示没有明显证据显示,上述差额扩大与布兰特原油价格波动的改变有关;也没有明显证据显示,五间油公司价格调整的频率与布兰特原油价格变动有关。

    加快减慢
     
  1. 本会发现过去两年间,平均汽油牌价的变动与布兰特原油价格的滞后变动有明显关系。从分析四段以6个月为期的数据,本会发现原油价格及牌价的延迟变动于当中两个时期出现 – 在2013年上半年,布兰特原油价格及牌价的上升出现4天滞后;而在2014年下半年,布兰特原油价格及牌价的下降则出现8天的滞后。以上所述正反映「加快减慢」的迹象,但此情况并非恒常出现。
     
  2. 各油公司对国际原油价格变动的反应不一,个别公司倾向作出较快或较慢的价格变动。

    加多减少
     
  1. 布兰特原油价格的单日变动百份比,通常比平均牌价单日变动百份比为大。国际原油价格于每个交易日均会出现变动,相反,油公司每月只会调整数次零售价,可能反映汽油运抵香港的船期,缓和了国际价格的单日变动。
     
  2. 牌价及布兰特原油价格的价格差距于过去两年有所扩大。由于布兰特原油价格下跌及滞后的牌价,两者的差距于2014下半年创下新高,同期亦刷新布兰特原油价格单日明显下降百份比的最高日数比率。
     
  3. 藉观察布兰特原油价格的下降日数比率与价格差距显示,布兰特原油价格与牌价有正面关系,但在布兰特原油价格的上升日数比率高企时,价格差距并没提高。在不同时段中有发现油品成本毛利(以入口价计算)及布兰特原油价格下降日数比率的关系。这正反映2014年下半年的牌价减幅较原油价格下降的幅度少,并出现「不加减慢」的迹象。这情况会于布兰特原油价格经常及重大改变时出现。
  1. 政府认为由于油公司进口及库存车用燃油的经营模式,会令车用燃油进口价格对本地零售价格有一个滞后的调整,因此,市场应以上一个月的燃油进口价格与本月的零售价格作比较。
     
  2. 消委会发现油公司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反应各有不同,其中一个改善方法是更频密及详细地披露燃油进口价格,例如以每艘船的进口价格作单位,从而进一步了解进口价格与牌价走势。现时能得悉进口价格的资料为少数,以及这些资料至少有一个月的滞后时间,并不足以用作估计油品成本差额。
     
  3. 消委会的「油价计算机」和新推的「柴油计算机」流动应用程式尝试促使市场向公众披露更多资料,并提供消费者价格以外的资讯,例如油站提供的设施、服务和推广优惠等。
     
  4. 消委会认为政府更可以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如2006年发布的「车用燃油零售市场研究报告」中,审视及公开市场上的成本结构,从而帮助公众了解和监察有关车用燃油价格波动对消费者的影响。

 

消费者委员会
2015年2月

 

附录一: 车用燃油的市场结构

附录一:车用燃油的市场结构  从不同经济体的炼油设施进口车用燃油(中国、日本、韩国或新加坡)  油库(青衣) 加德士、埃索、中石油、蚬壳、中石化  零售市场及零售点 地区零售点 (油站) 的数目  香港岛 加德士(7) 埃索(8) 中石油(4) 蚬壳(3) 中石化(9)  九龙 加德士(10) 埃索(17) 中石油(2) 蚬壳(15) 中石化(4)  新界 加德士(22) 埃索(26) 中石油(4) 蚬壳(24) 中石化(22)  零售市场另包括大型用户

注: 括号内的数字代表每个地区零售点(油站)的数目

 与汽油相关之投诉数字
 201220132014
宗数271331
与汽油相关之投诉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