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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誤差削弱消費者知情選擇的權利 - 《選擇》月刊第456期(2014年10月15日)  

  •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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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超市的銷售點似乎時有誤標價格的問題。消費者委員會調查發現,超市貨架上的標價與結帳時的掃描價格不符,情況非罕見。消費者如不警惕,易多付金錢。
  
本會於今年6月至7月期間,於5家連鎖超市銷售點購買共252項「減價貨品」,交易共21次。在12次(近60%)交易中,有18項貨品發現價格差異的問題。

大多數(12項)是多收取金額的情況:金額由$0.4至$9.1;幅度4.2%至高達90%。餘下(6項)屬少收金額:由$1至$9;幅度為 5.6%至50.3%。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往超市選購「減價貨品」時,遇上價格誤差的風險不小,購買的貨品中,可能有一項甚至多項出現貨架的標示價與掃描價格不一致的情況,而當中較大機會被多收取金額。

超市貨品的價格經常變動,消費者往往對價格誤差的情況一無所知,可能會損害他們作出知情選擇的權利。

情況扭曲了消費者的購買決定,令他們在並不知悉下多付了金錢來購買應以較低價錢購買的貨品,因而蒙受金錢損失。

此外,不準確的價格資訊也令消費者錯失省錢的機會,因貨品的掃瞄價格實質低於貨架上標示價,但不知情的消費者卻難因選購該貨品或增加購買該類貨品的數量來節省金錢而得益。

所以,超市在標示價格時出現誤差,必然與消費權益相違背。

調查同時跟進了,超市在處理因價格誤差而招致消費者投訴時的退款機制。

一般來說,若消費者付款後發現問題,並立即向職員投訴,經確認價格誤差後,超市職員會把價錢牌從貨架上除下辦理退款手續,退還差額。

不過,消費者如非當場發現問題,過後追討或會遇上一定困難。出錯的價錢牌或已更新,令消費者缺乏證據支持其說法。

不少國家,如澳洲、加拿大及內地,都有法例或行業的自願性營商守則來監管價格誤差的問題。

消委會建議商戶採取措施,避免或減低出現價格差誤的機會,以確保交易的公平性,及提升消費者對業界的信心。消委會建議:

- 當貨品的價格上調時,商戶可先更新貨架上的價格牌,然後才調升掃描價格;

- 而當價格下調時,則可先更新掃描價格,然後才調整貨架上的價格牌。

這程序可確保在出現任何價格誤差時,消費權益都會得到保障,避免投訴。

減價是超市常用的促銷手法。觀察本港6個主要連鎖超市集團的價格標示牌,本會發現超市常採用「刪除價格」(Strike through price) 的標示價格手法,即以刪除線劃過價錢牌上較高的售價。

調查顯示,3家連鎖超市集團並沒有明確說明「刪除價格」的性質;2家將被刪除的價格說明為「標準價」,惟沒有明確說明「標準價」的性質;餘下1家以「標準價」標示,而英文則稱刪除的價格為Recommended retail price(建議零售價)。

這類標示價格的做法,混亂不清,消費者只能假設較高的價格為折扣前的「原價」。但這種解讀是否正確?

如果商戶未曾於合理期間內,以「刪除價格」銷售貨品,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在澳洲,法例規定「刪除價格」必須是貨品促銷前的原價,否則有違《澳洲消費者法》。

調查同時發現,一些「特價」貨品的減價幅度輕微,只有0.1%或$0.1。消費者應仔細衡量促銷廣告中以價格比較或「特價」等字眼來突顯的優惠的真實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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