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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處理院友財政安排受關注-《選擇》月刊第381期

  • 2008.07.15

消費者委員會審視部分安老院替院友保管財物和安排財務事宜的做法。

該手法導致有投訴指安老院濫收費用。

消委會收到一個投訴個案,安老院要求院友交出銀行戶口存摺,並授權院方可自行從戶口提款。

投訴人指院方在一年半內提取的金額,比應繳院費多出萬多元。在消委會和社會福利署(社署)的共同斡旋下,投訴人已成功從安老院取回多收的院費。

部分安老院收取長者所領得的全數綜援,以繳交院費和雜費,即所謂「全包」服務。

消委會並不贊同此方式,由於沒有清楚列明服務的內容和每項服務的收費,容易引起爭拗。

社署就安老院處理院友的財政事項和財物,在「安老院實務守則」中均有清晰指引。

安老院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守則中的規定,保存完整的書面授權和戶口交易紀錄,讓社署督察、院友或其家人查閱。

長者和家人應妥善保管收據和合約,遇有糾紛時可作證明。

宜先參觀比較數間安老院環境、設施、可見的服務素質、收費、合約條款、章則規定等,才作決定,最理想是能夠帶同長者前往參觀。

入住前應仔細閱續合約,若對某些條款有保留或覺得不適合,可與院方商討修改。如院方不願意修改,應考慮另擇安老院。

長者入住後,家人應留意院舍的服務質素。若發現有不理想的地方,應要求改善。

若不理想的情況持續,可考慮轉換到其他安老院,有需要的話可向消委會或社署求助。

《選擇》月刊的報告有清晰步驟引導消費者如何選擇安老院,與及有關院方處理院友財物的建議。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