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安老院处理院友财政安排受关注-《选择》月刊第381期

  • 2008.07.15

消费者委员会审视部分安老院替院友保管财物和安排财务事宜的做法。

该手法导致有投诉指安老院滥收费用。

消委会收到一个投诉个案,安老院要求院友交出银行户口存摺,并授权院方可自行从户口提款。

投诉人指院方在一年半内提取的金额,比应缴院费多出万多元。在消委会和社会福利署(社署)的共同斡旋下,投诉人已成功从安老院取回多收的院费。

部分安老院收取长者所领得的全数综援,以缴交院费和杂费,即所谓「全包」服务。

消委会并不赞同此方式,由于没有清楚列明服务的内容和每项服务的收费,容易引起争拗。

社署就安老院处理院友的财政事项和财物,在「安老院实务守则」中均有清晰指引。

安老院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守则中的规定,保存完整的书面授权和户口交易纪录,让社署督察、院友或其家人查阅。

长者和家人应妥善保管收据和合约,遇有纠纷时可作证明。

宜先参观比较数间安老院环境、设施、可见的服务素质、收费、合约条款、章则规定等,才作决定,最理想是能够带同长者前往参观。

入住前应仔细阅续合约,若对某些条款有保留或觉得不适合,可与院方商讨修改。如院方不愿意修改,应考虑另择安老院。

长者入住后,家人应留意院舍的服务质素。若发现有不理想的地方,应要求改善。

若不理想的情况持续,可考虑转换到其他安老院,有需要的话可向消委会或社署求助。

《选择》月刊的报告有清晰步骤引导消费者如何选择安老院,与及有关院方处理院友财物的建议。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