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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發現三個鹹魚樣本含有除害劑殘餘

  • 2015.05.23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五月二十二日)發現三個散裝鹹魚(白花、包或及馬友)樣本含有除害劑殘餘,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一個進口商檢取上述三個鹹魚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零點零二六至零點零五七的除害劑殘餘敵敵畏。根據法例,有關食品不應含有除害劑殘餘。」

他續說:「按三個樣本驗出的除害劑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據涉事進口商提供的資料顯示,有關產品來自泰國。所有問題產品已被封存,並無流入市面,同時中心會就事件通知泰國有關當局。」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食物所具有者不符,以致對購買人不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中心會繼續調查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