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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於互聯網上非法售賣摻雜已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被捕

  • 2013.01.25
減肥產品「SM瘦妹」 衞生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於香港仔拘捕一名二十七歲女子。該名女子涉嫌非法售賣一盒摻雜未標示及已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SM瘦妹」。

衞生署在監測行動中,於一個互聯網拍賣網站購得該款減肥產品以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含有「西布曲明」及「酚酞」。衞生署今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該名賣家因涉嫌非法銷售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而被拘捕。

「西布曲明」屬第I部毒藥,曾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由於該藥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療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工作。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合法售賣。第I部毒藥則須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售賣。非法售賣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可能未獲保證。

發言人忠告:「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該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發言人說:「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1/25/P201301250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