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女子涉嫌于互联网上非法售卖掺杂已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被捕

  • 2013.01.25

减肥产品「SM瘦妹」 卫生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于香港仔拘捕一名二十七岁女子。该名女子涉嫌非法售卖一盒掺杂未标示及已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SM瘦妹」。

卫生署在监测行动中,于一个互联网拍卖网站购得该款减肥产品以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西布曲明」及「酚酞」。卫生署今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该名卖家因涉嫌非法销售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而被拘捕。

「西布曲明」属第I部毒药,曾是一种用于抑压食欲的西药。由于该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卫生署会继续调查工作。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合法售卖。第I部毒药则须于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售卖。非法售卖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可能未获保证。

发言人忠告:「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有疑问或感到不适,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该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转载自香港特区 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1/25/P201301250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