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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分析

  • 研究報告
  • 2015.02.05
  1. 車用燃油價格對香港經濟有重要的影響。市場上車用燃油產品的價格會直接影響家用及商用駕駛者。此外,由於交通運輸成本會轉嫁到所有商品的價格上,因此這也會間接影響到本港大部分的經濟活動。
     
  2. 在香港,消費者留意到國際原油價格急劇下跌,但車用燃油價格未有作相等幅度的下調。有指控說,油公司沒有把國際原油價格的下調公平地回饋消費者,從中謀取暴利。
     
  3. 在本報告中,消費者委員會(本會)探討車用燃油就定價行為的指控。報告的研究結果展示油公司在車用燃油產品市場中的定價行為。本會相信研究結果可令公眾更了解車用燃油價格的走勢,及有助政府決定會否採取進一步措施,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1. 是次研究分析及調查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本港五間油公司的每日牌價(扣除優惠前)與國際(布蘭特)原油的每日價格之間的關係。
     
  2. 本會尋找是否有跡象出現以下定價手法:
     
    1. 「加快減慢」 ― 當國際原油價格上升時,本港汽油牌價變化比較迅速;而當國際原油價格下跌時,本港汽油牌價變化則比較緩慢。
       
    2. 「加多減少」 ― 當國際原油價格上升時,本港汽油牌價上升的相對幅度較大;而當國際原油價格下跌時,本港汽油牌價下跌的相對幅度較小,即汽油牌價與國際原油價格之間的差距隨著時間有所擴大。
       
  3. 是次研究的分析是根據本會公開收集所得的數據。本會未能得悉每一批進口到香港的車用燃油價格的數據,只有每月所有進口車用燃油合計的進口價格。雖然以國際(布蘭特)原油代替車用燃油產品的基本投入成本會有一定的限制,然而,由於車用燃油進口價與國際原油價格高度相關(關連係數達0.89),本會深信是次研究的觀察分析仍然適用。
     
  4. 對於利用汽油牌價與國際(布蘭特)原油價格之間的差距,來代表油公司的產品成本差額,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第一,進口到香港的車用燃油為汽油及柴油,雖然不是原油,但如果煉油的成本在這段時間有合理地固定,以原油價格作為是次分析並非嚴重的問題。第二,本會無法取得油公司的成本數據,因此不能估計汽油產品成本差額與油公司盈利的影響。此外,本會未能知悉每間油公司的市場佔有率及市場營銷計劃,以監察定價手法對公眾的影響。
  1. 平均汽油牌價是本港五間油公司汽油價格的合計平均價。布蘭特原油價格及平均汽油牌價在2014年7月後均有下跌。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本會觀察到布蘭特原油價格的變動程度(下跌了53.9點),較平均汽油牌價的變動(下跌了24.1點)為多。
     
  2. 在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期間,本會發現平均汽油牌價與布蘭特原油價格的差額增加了大約每公升0.48港元(增加了8.7%);同樣的差額分別,也出現在稅前及扣除優惠前的汽油牌價與車用燃油進口價之間。
     
  3. 研究分析亦顯示沒有明顯證據顯示,上述差額擴大與布蘭特原油價格波動的改變有關;也沒有明顯證據顯示,五間油公司價格調整的頻率與布蘭特原油價格變動有關。

    加快減慢
     
  1. 本會發現過去兩年間,平均汽油牌價的變動與布蘭特原油價格的滯後變動有明顯關係。從分析四段以6個月為期的數據,本會發現原油價格及牌價的延遲變動於當中兩個時期出現 – 在2013年上半年,布蘭特原油價格及牌價的上升出現4天滯後;而在2014年下半年,布蘭特原油價格及牌價的下降則出現8天的滯後。以上所述正反映「加快減慢」的跡象,但此情況並非恆常出現。
     
  2. 各油公司對國際原油價格變動的反應不一,個別公司傾向作出較快或較慢的價格變動。

    加多減少
     
  1. 布蘭特原油價格的單日變動百份比,通常比平均牌價單日變動百份比為大。國際原油價格於每個交易日均會出現變動,相反,油公司每月只會調整數次零售價,可能反映汽油運抵香港的船期,緩和了國際價格的單日變動。
     
  2. 牌價及布蘭特原油價格的價格差距於過去兩年有所擴大。由於布蘭特原油價格下跌及滯後的牌價,兩者的差距於2014下半年創下新高,同期亦刷新布蘭特原油價格單日明顯下降百份比的最高日數比率。
     
  3. 藉觀察布蘭特原油價格的下降日數比率與價格差距顯示,布蘭特原油價格與牌價有正面關係,但在布蘭特原油價格的上升日數比率高企時,價格差距並沒提高。在不同時段中有發現油品成本毛利(以入口價計算)及布蘭特原油價格下降日數比率的關係。這正反映2014年下半年的牌價減幅較原油價格下降的幅度少,並出現「不加減慢」的跡象。這情況會於布蘭特原油價格經常及重大改變時出現。
  1. 政府認為由於油公司進口及庫存車用燃油的經營模式,會令車用燃油進口價格對本地零售價格有一個滯後的調整,因此,市場應以上一個月的燃油進口價格與本月的零售價格作比較。
     
  2. 消委會發現油公司對國際原油價格的反應各有不同,其中一個改善方法是更頻密及詳細地披露燃油進口價格,例如以每艘船的進口價格作單位,從而進一步了解進口價格與牌價走勢。現時能得悉進口價格的資料為少數,以及這些資料至少有一個月的滯後時間,並不足以用作估計油品成本差額。
     
  3. 消委會的「油價計算機」和新推的「柴油計算機」流動應用程式嘗試促使市場向公眾披露更多資料,並提供消費者價格以外的資訊,例如油站提供的設施、服務和推廣優惠等。
     
  4. 消委會認為政府更可以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如2006年發布的「車用燃油零售市場研究報告」中,審視及公開市場上的成本結構,從而幫助公眾了解和監察有關車用燃油價格波動對消費者的影響。

 

消費者委員會
2015年2月

 

附錄一: 車用燃油的市場結構

附錄一:車用燃油的市場結構  從不同經濟體的煉油設施進口車用燃油(中國、日本、韓國或新加坡)  油庫(青衣) 加德士、埃索、中石油、蜆殼、中石化  零售市場及零售點 地區零售點 (油站) 的數目  香港島 加德士(7) 埃索(8) 中石油(4) 蜆殼(3) 中石化(9)  九龍 加德士(10) 埃索(17) 中石油(2) 蜆殼(15) 中石化(4)  新界 加德士(22) 埃索(26) 中石油(4) 蜆殼(24) 中石化(22)  零售市場另包括大型用戶

註: 括號內的數字代表每個地區零售點(油站)的數目

 與汽油相關之投訴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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