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見或回應
海關意見
就是次本會轉介的資料而言,海關已作出研究及跟進,如發現有關貨品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海關提醒一般在本港市面出售予私人使用的消費品,如不受其他特定法例規管,其產品安全均受《條例》規管。根據《條例》,消費品必須符合「一般安全規定」,即相關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有責任確保其消費品達到合理的安全程度。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廠商回應
「YVES ROCHER」(#7)的品牌商表示,是次測試檢出產品所含的乙醇酸並非刻意添加的成分,該公司又表示產品配方中的其他成分可能干擾果酸含量的測定,並建議採用另一種技術(如質譜法)進行複核分析。(本會按:實驗室確認樣本按是次測試所採用的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檢驗方法的要求,採用液相色譜–質譜法確認乙醇酸的測試結果。)
「SABON」(#11)的代理商指,相關產品所含的小量檸檬酸濃度低於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檢驗方法的檢出限值,主要作為原料成分中的防腐劑。該公司強調,產品採用天然精油調香。
「THE BODY SHOP」(#14)的品牌商表示,相關產品所含的小量檸檬酸,主要用作緩衝劑/pH調節劑。
「MUJI」(#16)的品牌商表示,相關產品的成分列表完整標示配方中刻意添加的成分。
「SENKA」(#17)的供應商表示將會審視並更新產品標籤,包括標示與水楊酸相關的「3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警告,以及列出含量高於0.01%的香料致敏物質–檸檬烯,以提示消費者。
「BCL」(#19)的供應商表示將會審視並更新產品標籤,包括標示與水楊酸相關的「3歲以下兒童勿用」警告。
「L’Occitane en Provence」(#21)的品牌商指,相關產品所含的小量乙醇酸並非刻意添加的成分,而是源自原料的微量雜質,根據國際間法規的實踐,無需在標籤上標示該類物質。該公司強調,產品所含的果酸的總量為2.3319%,低於內地規定的使用限值。此外,產品已通過全面的安全評估,並向本會提交相關的安全評估及功效測試報告。至於產品包裝上欠缺與果酸相關的「與防曬化妝品同時使用」的警告,該公司表示正在積極跟進處理。
「collagen by watsons」(#22)的品牌商表示,相關產品所含的小量檸檬酸濃度低於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檢驗方法的檢出限值,主要用作緩衝劑。雖然產品呈酸性,但檸檬酸濃度極低,去角質效果屬溫和型。該公司又向本會提交資料以證明產品已通過毒理風險評估,並強調自2023年上市以來,未曾收到任何關於產品刺激性的客戶反饋。
「APIVITA」(#23)的品牌商指,相關產品所含的乙醇酸為產品原料的副產物,並表示會更新產品成分列表。
「Detclear」(#24)的供應商及生產商指出,相關產品所含的果酸(蘋果酸、酒石酸)和β-羥基酸(水楊酸、白柳樹皮萃取物)濃度均低於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檢驗方法的檢出限值,並向本會提交相關產品配方證明。該公司又指,歐盟SCCS對其產品所含的果酸成分並沒有相關的pH值要求,並強調產品符合日本《藥機法》(PMD Act)的相關安全標準。該公司又指,產品並未有刻意添加苯甲醇(benzyl alcohol),並向本會提交相關資料以茲證明。
「ROSETTE」(#25)的生產商指出,相關產品含有蘋果酸、檸檬酸和乳酸等果酸成分,當中所含的蘋果酸濃度低於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檢驗方法的檢出限值,並向本會提交相關產品配方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