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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清新劑真「清新」?
VOC及致敏風險莫忽視

空氣清新劑真「清新」? 
VOC及致敏風險莫忽視

空氣清新劑一般用作掩蓋氣味或使空氣清新、芬芳或除臭等,部分產品更同時聲稱具「除菌」或「殺菌消毒」等功能。市面上有不同形式和香味的產品可供選擇,然而,部分或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及香料致敏物,或會造成空氣污染,亦有機會令消費者產生皮膚過敏和呼吸道刺激等症狀。針對以上2類受關注的化學物,本會測試了市面上18款空氣清新劑樣本,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檢出不同種類和濃度的香料致敏物,另有2款樣本檢出的VOC含量超出本港法例規定上限。如家中有小朋友、皮膚敏感和呼吸道敏感的人士,應當慎用有關產品。 

建議及總結

18款空氣清新劑樣本中,2款的VOC含量超出本港相關法例容許的最高限值,另外,是次測試亦發現全部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質,有樣本檢出的種類頗多,亦有樣本檢出的濃度頗高,呼吸道或皮膚容易過敏的人士要特別留意。本會促請有關生產商積極改善其產品配方,以保障大眾的健康和保護環境。至於產品標籤資料方面,大部分樣本只說明部分成分資料或列出成分類別,亦沒有標示其所含的香料致敏物質。另外,有樣本欠缺中文的警告字句,本會促請相關供應商改善產品的標籤,以提升產品的資料透明度和保障消費者健康。 

 

消費者選用空氣清新劑產品時,除考慮個人喜好和按不同適用環境選擇適合的產品外,更建議揀選VOC含量較低的產品,亦須留意自己及四周的人士有否對相關產品有過敏反應,並應按產品說明適量和適當地使用。 

使用前: 

  • 細閱並遵從產品的使用說明、存放方法、警告字句、使用期限等資料; 

 

  • 檢查噴霧罐身是否有損壞及漏氣等情況; 

 

  • 確保家人或寵物對產品不會產生敏感或其他不適反應,尤其是小朋友和呼吸道敏感的人士,使用時應暫時離開現場; 

使用時: 

  • 勿噴向人、畜或食物,亦避免朝向自身面部或身體; 

 

  • 不應過量使用; 

 

  • 應遠離熾熱的表面/熱源、火源和電源,尤其是噴霧型產品; 

使用後:  

  • 若感到不適,應立即停用並離開該範圍,待氣味消散及打開門窗以保持空氣流通;如持續不適,應諮詢醫生; 

 

  • 不應將用完的噴霧罐刺穿或燃燒; 

貯存:  

  • 於乾爽、陰凉及通風良好的地方,遠離火焰或熾熱的表面/熱源; 

 

  • 於兒童不能觸及的地方;及 

 

  • 噴霧型產品應避免於夏天長時間放置於受太陽照射的車廂內。 

 

改善室內空氣的質素,消費者應時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亦可嘗試一些簡單的辟味方法,從源頭解決異味,詳情可參閱《選擇》第580期《家居防臭大法!輕鬆從源頭除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