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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清新劑真「清新」?
VOC及致敏風險莫忽視

空氣清新劑真「清新」? 
VOC及致敏風險莫忽視

空氣清新劑一般用作掩蓋氣味或使空氣清新、芬芳或除臭等,部分產品更同時聲稱具「除菌」或「殺菌消毒」等功能。市面上有不同形式和香味的產品可供選擇,然而,部分或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及香料致敏物,或會造成空氣污染,亦有機會令消費者產生皮膚過敏和呼吸道刺激等症狀。針對以上2類受關注的化學物,本會測試了市面上18款空氣清新劑樣本,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檢出不同種類和濃度的香料致敏物,另有2款樣本檢出的VOC含量超出本港法例規定上限。如家中有小朋友、皮膚敏感和呼吸道敏感的人士,應當慎用有關產品。 

測試樣本及項目

是次測試涵蓋18款空氣清新劑樣本,主要購自超級市場、百貨公司、家品店及網上購物平台,每瓶售價約由$23.8至$189.0,而每10毫升/克的大約零售價則由$0.63至$18.90,相差達29倍。測試樣本中,9款為液態或泵噴形式的空氣清新劑(air freshener in the form of liquid or pump spray),其餘9款為噴霧形式的空氣清新劑(aerosol air freshener)。除適用於家居和車內空間外,部分樣本同時聲稱可噴灑於物件如織品或傢具等。 

是次測試參考本港《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的相關要求,檢測樣本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的含量。另外,參考美國加州《清潔產品知情權法案》(SB-258 Cleaning Product Right to Know Act of 2017)的規定,依據歐盟《洗滌劑條例》((EC)No 648/2004)的要求,測試歐盟《化妝品條例》((EC)No 1223/2009)附件三所列的26種香料致敏物質(fragrance allergens)。另參考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EC)No 1907/2006)附件XVII第64條的要求,測試樣本中的對二氯苯(1,4-二氯苯,1,4-dichlorobenzene)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