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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訴訟基金 不同社群同受惠

消費者訴訟基金 不同社群同受惠

不少消費者購買貨品或服務時遇上消費糾紛,會向本會作出投訴。本會一直鼓勵消費者與商戶以調停方式解決糾紛,共同謀求解決辦法。但當遇上不良商戶時,本會的調停工作未必奏效,消費者最後或只可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然而,消費者可能會因為缺乏法律知識或經濟能力、或因訴訟費用與申索金額不對稱,而打消訴訟的念頭,因而令很多不良商戶能逃避法律責任。於1994年成立的消費者訴訟基金正正能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協助,追究不良商戶的不當行為,並期望個案成為案例,以加強保障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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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及健身

本會處理的個案不乏涉及美容院或健身中心營業員的不良營銷手法,例如以疲勞轟炸或車輪式游說,甚至扣押身份證或信用卡等,逼使消費者在巨大心理壓力下不情願地購買他們難以負擔的健身會籍及美容套票,甚至須預繳大額費用及向銀行借貸。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及遏止行內不良營銷手法,本會一直鼓勵不同行業推行自願性冷靜期及倡議就特定交易及行業立法引入強制性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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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消費者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教育程度僅至中三,案發時正值失業。根據案情,儘管受助消費者已表明對涉案美容院推銷之會員計劃不感興趣,涉案美容院仍對其作出持續推銷,包括安排受助消費者於一侷促房間內由兩名職員作出長達一小時的高壓推銷,言行間使他感到"必須購買計劃才可離開"及"不好意思不購買"的心理壓力。受助消費者最終不情願地購買三份相類似的會員計劃。及後,職員又以同樣推銷手法促使他購買兩份美容套餐。在整個銷售過程中,職員未有清楚向受助消費者解釋各份計劃及套餐的性質及內容。受助消費者最終簽訂總值港幣約80萬元的會員計劃及美容套餐,並以信用卡分期付款預繳共港幣276,600元。基金認為個案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並予以協助為受助消費者委託律師向商戶提出申索。經交涉後,涉案美容院同意以港幣276,000元(即預繳金額)作為和解。扣除分擔費用後,受助消費者最終取回約港幣167,000元,亦毋須擔心需要履行合同餘款的支付責任。

家居裝修

裝修工程涉及多項工序、材料及人手安排。裝修費用動輒要花上數十萬甚至過百萬元。本會一直倡議裝修報價及條款須清晰詳細,消費者才可了解報價是否合理及作出比較和知情選擇。然而,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就工程範圍、所用物料、數量、單價以至完工日期等事項往往含糊不清。消費者付款後,裝修工程的進展和表現有時亦未如理想,有關家居裝修工程的投訴個案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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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消費者對化學氣味過敏,因此明確要求涉案商戶的裝修工程及家具必須沒有化學氣味。涉案商戶當其時對受助消費者的要求作出口頭保證,並承諾工程不會涉及甲醛成分。受助消費者遂簽訂價值共港幣490,000元的裝修工程合同及家具合同,並支付訂金約港幣245,000元。 商戶後來卻指出,裝修工程不可能完全沒有化學氣味或不涉及甲醛成份,雙方因而發生爭議。及後,商戶同意取消裝修工程合同,但就取消家具合同一事未有作出任何回應,亦未有提出退還任何訂金之安排。基金予以協助為受助消費者委託律師向商戶提出申索。經交涉後,商戶同意退還全數訂金及支付部分律師費用作為和解。扣除分擔費用後,受助消費者最終取回港幣122,500元,亦毋須擔心需要履行合同餘款的支付責任。

金融

本會極度關注貸款中介公司以不良手法推銷服務。早於2014年,本會曾在本刊陳述中介公司各不良推銷手法,提醒消費者應小心衡量透過貸款中介公司取得貸款所涉及的風險及利益,或選擇直接向認可機構或持有放債人牌照的人士申請貸款。
 

 

個案分享
受助消費者為一所住宅之業主,某天收到中介人聲稱代表該住宅之按揭銀行的來電。中介人聲稱可以每月額外數百元為受助消費者提供港幣90萬元的二按貸款。受助消費者認為條件相當吸引,並與該中介人會面。中介人遂聲稱,由於銀行批核貸款需時2到3個月,該90萬元貸款將由另一間財務公司提供,待批核完畢後即轉予銀行。同時,中介人聲稱受助消費者只會收到50萬元,其餘40萬元將由中介人代管並用作支付首三個月利息。受助消費者不虞有詐,遂接受該安排。其後,受助消費者卻收到中介人出具港幣369,400元“中介費用”的帳單,受助消費者始發現中介公司的聲稱實屬虛假。為減免損失,受助消費者隨即一筆清還貸款,但仍蒙受約港幣43萬元的損失,包括“中介費用”、律師費、已付利息等。基金予以協助為消費者向中介人及財務公司提出訴訟。經訴訟程序及與財務公司談判後,受助消費者最終獲得財務公司支付約港幣34萬元的賠償(另加港幣14萬元訟費)作為和解,以及命令中介人須付港幣約7萬8千元(另加利息及港幣約7千元的判定訟費)的法庭判決。扣除分擔費用後,受助消費者最終取回約港幣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