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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買龕位
一文教路讓先人安枕無憂

精明買龕位
一文教路讓先人安枕無憂

人生必經生老病死,雖然過去10年多了人採用紀念花園或海上撒灰等殮葬方式,但中國人「入土為安」的觀念依然盛行,縱然不是土葬,仍希望先人有安息之所。可惜本港龕位的供應追不上需求,以致早年有不少未符合土地規劃或地契規定的私營龕場違規售賣龕位。2017年中,政府實施了《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條例》),設立了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龕場,其後7間私營龕場相繼獲取牌照。

 

本會早前向7間持牌龕場收集了相關服務資料,龕位安放權費用一般為數十萬元,並牽涉其他費用如碑面、管理費或上位費等。另外,本會留意到市面有提供澳門或內地等境外龕位,部分收費不菲,究竟消費者在選擇有關服務時有什麽要注意﹖

境外龕位調查結果

3間境外龕場的龕位費用由$19,000至逾$300萬

自政府立例規定私營龕場須領取牌照,否則不能出售或出租龕位,令龕位供應變得緊張,尤其在條例實施初期,有部分服務商乘勢宣傳境外龕位,聲稱有關龕位符合當地法例、毋須續牌或可以永久擺放骨灰等。本會早前透過社交媒體及報章廣告搜集了3間分別有提供澳門、廣州市及佛山市龕位的服務商,並在去年11月及12月以顧客身分向相關服務商查詢龕位收費及購買手續等。

 

這3間服務商中,其中一間(A公司)為澳門一間私營龕場的代理,提供的龕位由1-2人位至最多18人家族位不等,1-2人位至6人位費用由$16萬至$60多萬、12人或18人家族位則由約$170萬至超過$300萬。另1間服務商(B公司)則以「一個價、兩個位」的組合形式,表示只需購買一個由該公司提供的本地牌位(夫妻位),便可以贈送一個廣州市指定龕場的單人位,費用由約$9萬至$28萬多,如選擇雙人位則要另加$5,000至$30,000。餘下1間服務商(C公司)在其公司網頁載有與內地不同地區合作伙伴提供的龕位或墓地簡介,當本會職員向該服務商查詢有關服務時,銷售人員主力介紹佛山市指定龕場的龕位服務,顧客可選擇以組合價購買一個由該公司提供的本地牌位,再加一個當地龕位,費用由$18,800起,亦可單獨購買當地龕位,單人位或雙人位費用由人民幣¥15,000至¥48,000。(見表二)

碑、盅、上位儀式或管理費另計

與本地龕位相類似,除龕位費用外,還需要支付其他費用,例如廣州市(B公司)的龕位服務,如需要上位儀式,當地龕位的相關服務費為人民幣¥200至¥300,本地牌位的上位日子如非安排在初一或十五,須收取服務費$300;佛山市(C公司)的龕位服務,如需要安排在當地進行上位儀式,服務費為人民幣¥680;另外,澳門(A公司)的龕位費用不包括碑面、灰盅和上位儀式,視乎揀選的龕位類別及上位日子,顧客要另行支付相關費用由$2,000至$6,000(每位先人計)。此外,代售澳門及佛山市龕位的服務商表示顧客購買當地龕位需另付管理費,澳門龕位(A公司)的全期管理費為$17,000至$20,000(每位龕位用者計),佛山市龕位(C公司)的管理費為每年人民幣¥60(每個龕位計),並須一次過繳付30年的費用,合共人民幣¥1,800。

 

除了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買賣合約須由律師辦理,要另付律師費$1,000,其餘2間服務商沒有此項安排,其中提供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B公司)表示,在購買當地龕位時要填寫登記表及簽發收據,毋須另訂合約。

龕位是否符合當地法例

在查詢該3間龕場是否符合當地相關法規時,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聲稱有關龕場已獲取當地政府批出的私營骨灰龕土地契約,土地使用期至2049年,可以永久安放骨灰,當土地契約屆滿時,有關龕場會向當地政府申請續租,而續租費用由龕場支付,顧客無須分擔費用。提供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B公司)聲稱當地的龕場已領取牌照,不用續牌,龕位可以永久使用,但沒有說明相關牌照詳情;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聲稱當地龕場已獲相關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擺放骨灰,但沒有說明骨灰安放期限及可否續期等。

 

若提前將骨灰遷出龕位,澳門(A公司)及佛山市(C公司)龕位代理商均表示不用歸還龕位,其中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只需支付合約轉名費由$4,000至$12,000或以上,及律師認證費$1,000至$12,000或以上便可以轉讓龕位。提供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B公司)則表示如提前將骨灰遷出,須將龕位歸還及不設退款。當本會職員追問萬一龕場在將來不獲續牌、被撤銷牌照或不能安放骨灰,會否安排退款,澳門(A公司)及廣州市(B公司)相關龕位的服務商再三表示當地龕場不需要續牌或可以安放骨灰。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則表示當地龕場沒有提供資料,不清楚相關安排。

簽約時是否要提供龕位用者名字

在簽約或付款購買當地龕位時,除了提供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B公司)表示需要即時填寫龕位用者名字,而在購買後如未使用龕位,可以免費轉名,另外2間服務商沒有此項規定,不過在簽約後如欲更換龕位用者名字,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可以更換,但須付行政費$4,000或以上,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則表示不清楚相關安排。如購買雙人位或以上龕位,除廣州市的相關龕位(B公司)規定龕位用者必須為夫妻,另外2間服務商表示沒有特別規限。

 

此外,3間服務商均表示在購買龕位時需要一次過支付全數費用及不設冷靜期,如簽約後取消合約不設退款。

自行辧理當地的骨灰上位手續

澳門龕位代理商(A公司)表示,顧客在購買後如需要使用龕位,須自行安排先人骨灰到當地上位,該代理商只提供建議;廣州市龕位服務商(B公司)表示顧客在使用龕位時須通知他們及當地龕場,並自行攜帶骨灰到當地辦理相關手續;佛山市龕位代理商(C公司)表示在辦理龕位買賣合約後,當地龕場會簽發骨灰福位證,顧客在使用龕位時須自行通知當地龕場及安排骨灰到當地上位。

 

本會就安排先人的骨灰遷到境外地區,包括澳門及內地安放,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查詢相關的申請手續,該署回覆表示現時把先人骨灰運入或運出香港均無須向香港政府申請,然而有些國家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火葬證明書」及「遷移骨灰許可證」,才准許骨灰從本港運往當地,市民如有需要,可以就曾於該署轄下火葬場火化的先人,向該署申請上述證明書或許可證。

當地消保組織意見

本會將以上3間有提供境外龕位的服務商的資料,包括以上關於當地龕場是否合法的聲稱,分別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澳門消委會)、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廣州市消委會)及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佛山市消委會)查詢﹕

 

  • 澳門消委會﹕該會表示澳門特區有特定法規(《墳場管理、運作及監管規章》)及部門規管當地公共墳場及私人墳場的設置,惟暫時未有監管私營龕場的相關法例,但私營龕場的設立及經營,須符合澳門特區土地工務運輸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法》及《都市房地產的使用規範》)批准的用途,如當局批給的都市房地產僅為住宅或居住用途,則禁止該都市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根據澳門特區政府批出相關土地契約的資料顯示,有關地段在當地獲准更改土地用途,可用作興建一座先人紀念堂及停車場,租賃有效期為25年,由1989年5月起計,並可按照適用法例連續續期。該會建議本港消費者如欲購買當地龕位,應在訂立合約前確認立約人的身份(例如是否權利人),如涉及不動產,應查核該不動產的性質、用途等資料,以及仔細瞭解合約內容。
  • 廣州市消委會﹕該會表示廣州市的相關法規及政策包括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條例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廣東省殯葬管理辦法》及《廣州市殯葬管理規定》,均由廣州市民政局負責。而本會查詢的一間廣州市龕場在當地屬於宗教場所,由民族宗教部管理,根據《廣州市宗教事務條例》及民族宗教部門的內部管理規定,廣州市內的所有宗教場所提供的先人供奉服務僅在信眾內部提供,不允許公開銷售、禁止廣告宣傳、投機炒賣及抬價,因此本會查詢的相關龕場所提供的龕位服務也應在此框架原則下提供服務,如果在本港的有關宣傳內容已超越上述原則,本港市民應當謹慎購買。內地能夠提供給本港居民的安葬/安放設施只限經營性公墓,本港居民如需要將骨灰安放在廣州的經營性公墓,安葬承辧人可憑逝者死亡證、火化證等材料到當地各經營性公墓認購龕位,並辦理《入粵安葬證》。該會建議本港市民在購買內地龕位前應查詢清楚內地相關法規和流程,確保購買行為的合法性;另須查閱經營性公墓建設的許可文件、營業執照等,並問清楚收費明細及簽訂書面合約;由於本港居民不能預先購買當地龕位作將來之用,故不宜輕信在購買龕位後可以轉讓或轉售的宣傳或聲稱。  
  • 佛山市消委會﹕該會表示由於骨灰安放在當地屬專營服務,該會沒有介入相關事務,故未能提供本會查詢有關龕場在當地的規範資料。但該會有提供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關於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監督管理機制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文件,內容包括加強全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及推動公墓經營單位依法建設和經營,切實糾正經營性公墓建設超出規定面積的墓穴或墓位、非法出售或出租、轉讓或轉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等行為,有關規定在2019年1月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