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至三
個案一:游說購買較貴的仿真眉服務 效果未如理想
郭先生一向注重外觀,原先預約於A美容院進行價值$680的飄眉服務,職員熱烈推介他嘗試仿真眉服務,聲稱比飄眉效果更佳,隨即於平板電腦出示多張使用仿真眉服務的顧客的相片。雖然仿真眉服務遠較飄眉昂貴($2,520),但郭先生看到照片效果理想,於是答應,並按指示選取心目中想要的眉型範例圖片。不料完成服務後,郭先生照鏡時發現眉毛變得又黑又粗,沒有清晰的紋理,只像使用水筆將眉毛加深了顏色,感覺非常不自然。
職員立刻解釋可能一時不習慣,即時游說郭先生購買一支價值$680的修復液,聲稱塗上後眉毛色澤更持久自然。郭先生本不想再花費,奈何眉毛十分難看必須補救,唯有答應購買修復液一試。郭先生後來向曾進行相類似服務的朋友查詢,朋友表示剛做好的眉毛不會如此又黑又誇張,更發現他的兩邊眉頭不對稱。郭先生為此感到沮喪,自信心亦受打擊,於是向本會投訴A美容院的服務與預期大有落差,要求退款。
跟進
經過本會調停,A美容院指修復液已開啟使用不會退款,但可安排將所付金額轉換其他同等價值之療程或產品,同時建議郭先生回去A美容院檢查,再視乎情況協助他調整眉毛。郭先生因對A美容院信心盡失,不接受其建議,考慮透過民事途徑追討。
個案二:植眼睫毛後短時間脫落
張小姐於社交平台看到B美容院日式植眼睫毛的廣告,宣傳以日韓最新技術將睫毛逐條貼上,標榜效果自然,首次體驗價$298。張小姐按預約時間前往B美容院,職員隨即提議她加$150升級使用質素較好的防敏感膠水。同時,職員指植眼睫毛大概維持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游說她以迎新價$1,000預購3次植眼睫毛服務以備將來使用,何小姐同意並以現金支付$1,448。當日完成服務後,何小姐按照美容師指示,日常洗臉非常小心,沒有用力搓揉眼睛,但3天後發現新植的睫毛相繼脫落,參差不齊使她十分尷尬。儘管B美容院立刻安排替何小姐補植眼睫毛,惟情況未見改善,5天後睫毛近乎全數脫落。
對於B美容院拒絕再提供補植服務,何小姐大為失望,要求協助卸下睫毛及退回3次預購服務費,惜B美容院只肯協助卸下睫毛。何小姐向本會投訴時,質疑B美容院廣告上註明「大概保持一個月至一個半月」,與事實不符,同時不滿意美容師卸下眼睫毛時將她的真睫毛剪短,要求退回$1,000。
跟進
B美容院負責人強調植眼睫毛效果因人而異,拒絕退款,只同意將未用的服務費轉為其他同等價值的美容服務,何小姐獲悉結果後未有要求本會再作進一步跟進。
個案三:紋美瞳線導致眼睛敏感
張女士早前購買C美容院價值$1,850的紋美瞳線服務,費用包括上色及補色各1次,以及$50的藥膏費。張女士完成服務回家後,感到雙眼持續痕癢及腫痛,翌日立刻求醫,醫生指有機會是紋美瞳線的墨料不慎接觸眼睛所致,遂處方抗生素及類固醇予她。張女士隨即作出投訴,C美容院職員初時口頭承諾退款,其後表示要向公司申請。
C美容院經理一星期後聯絡張女士,聲稱沒有接到其他進行紋美瞳線服務的顧客的投訴,有可能是張女士的皮膚本身較敏感,才會出現較嚴重的反應,提議將未做的補色轉為紋眉或其他療程,但張女士擔心再次出現過敏,拒絕接受。張女士向本會投訴時指C美容院沒有發出正式單據,當日以現金付款,只有與公司的溝通紀錄作為憑證。她指出眼睛敏感頗為嚴重,已不打算追討醫藥費,現時尚有1次補色未做,只要求C美容院退回一半費用($900)。
跟進
C美容院負責人向本會解釋紋美瞳線服務並非上色及補色分開計算,公司已替張女士紋上美瞳線,現時她仍享有1次免費補色。若張女士不想補色,可以轉為面部護理,強調不會因顧客自身皮膚不適應而退款,本會遂告知張女士或要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