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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洗手液驗出可致敏防腐劑或污染物 殺菌效能高下懸殊

我們每日或要用上5至8次洗手液清潔雙手,挑選洗手液當然不能馬虎。本會檢測了35款洗手液,當中13款檢出防腐劑CMIT及/或MIT,另有樣本驗出游離甲醛及抗菌劑PCMX,可能令部分人士產生皮膚過敏反應。在聲稱可殺滅99.9%細菌的8款樣本中,只有2款對付兩種試驗細菌達99.9%或以上殺滅率,有2款殺滅大腸桿菌的效能遠較聲稱遜色!

測試結果

海外有研究指,清潔用品中所含的防腐劑有可能導致手部皮膚出現痕癢不適,甚至令人患上手部皮膚炎。其中,以「甲基異噻唑啉酮」(methylisothiazolinone,簡稱MIT)和「甲基氯異噻唑啉酮」(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簡稱CMIT)令部分人士產生皮膚敏感反應的情況較普遍。本會過往在沐浴露、洗頭水及洗潔精等產品中亦曾檢出這類防腐劑。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化妝品中MIT的允許使用濃度為0.01%(100ppm),而CMIT/MIT混合物的濃度上限則為0.0015%(15ppm)(混合比例以3比1計)。如產品配方已使用CMIT/MIT混合物,則不可額外添加MIT作為防腐劑。而在歐盟地區,歐盟《化妝品條例》EU 2017/1224自2018年4月27日起實施了較嚴謹的規定,要求沖洗式(rinse-off)化妝品中MIT的最高濃度為0.0015%(15ppm)。內地亦於2018年9月提出了修訂建議,建議將MIT在沖洗式化妝品中最大允許使用濃度下調至0.0015%,與歐盟現行最新規定的限量相同,但目前未有提出該建議的實施日期。

 

樣本中,13款檢出防腐劑CMIT及/或MIT。3款只檢出MIT,含量由0.0011%至0.0058%(11ppm至58ppm),全部符合目前內地0.01%的規定,但「威露士」(#34和#35)2款未能符合歐盟的最新規定(0.0015%)。另有2款同時檢出CMIT和MIT,總量介乎0.00121%至0.00307%(12.1ppm至30.7ppm),當中「佳之選」(#32)檢出的CMIT/MIT混合物總量高於現時內地和歐盟使用的相關規定(0.0015%),而其標籤則顯示只含有MIT,與本會檢測結果不同。其餘8款只檢出CMIT,含量符合內地和歐盟規定。

 

一般情況下,CMIT並不會獨立使用,本會檢視該8款只檢出CMIT的樣本的標籤資料,發現2款沒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詳細成分資料,其餘5款則標示有添加CMIT及MIT,惟測試並沒有檢出MIT,相信是因為其MIT含量低於檢測限值所致。另有1款「JOSERISTINE」(#13)的標籤標示含有MIT,但結果只檢出CMIT,情況反映該樣本標籤所列的資料未必準確。

 

「NaxoS」(#14)、「艾詩」(#17)和「威露士」(#34和#35)4款雖然檢出MIT或CMIT,但其標籤上並沒有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產品的全部成分資料;而「JOSERISTINE」(#13)和「佳之選」(#32)的標籤資料與本會的檢測結果不同。消費者無法從標籤得悉該些產品的準確成分,可能增加部分人士用後致敏的機會,標籤成分資料有待改善。

除了異噻唑啉酮(isothiazolinones)類防腐劑的致敏性備受關注外,可釋出甲醛(formaldehyde-releasing)成分亦是化妝品另一種可能刺激皮膚的元兇。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和歐盟《化妝品條例》規定,化妝品中甲醛總量(以游離甲醛計)的最高限值為0.2%(即2,000ppm);而內地洗手液國家標準GB/T 34855-2017和特種洗手液國家標準GB 19877.1-2005則要求甲醛限量為500ppm(即0.05%)。樣本中,5款檢出游離甲醛(free formaldehyde),檢出量由0.0066%至0.04%(相等於66ppm至400ppm)。全部樣本同時符合內地規範和國家標準,以及歐盟《化妝品條例》的規定。

 

5款檢出游離甲醛的樣本中,「佳之選」(#32)沒有標示任何可釋出甲醛的成分,餘下4款都有標示含有DMDM乙內酰脲(DMDM Hydantoin)這種可釋出甲醛的成分。一般而言,這種成分在化妝品配方中會用作防腐劑,理論上較適合酸性配方產品。

 

皮膚接觸到甲醛,有機會造成短暫的皮膚刺激反應。而對含甲醛的化妝品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即使接觸到低劑量也可能引致不良皮膚反應,例如出現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會出現痕癢、紅疹等情況。

氯二甲酚(chloroxylenol/p-chloro-m-xylenol,簡稱PCMX)在化妝品配方中可以作為抗菌劑(antimicrobial agents)或防腐劑,屬酚類化合物(phenols),氣味較強烈。不過這種成分的抗菌效能有機會受非離子性表面活性劑(nonionic surfactants)的存在所影響。

 

美國化妝品成分安全評估委員會(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1985年的報告指,臨床研究顯示,PCMX含量達1.0%的配方並不會致敏,基本上亦不會刺激皮膚。不過,曾有少數皮膚炎患者在接觸濃度為1.0%PCMX的產品後出現皮膚敏感反應(skin sensitization)。

 

一般洗手液樣本並沒有檢出PCMX。而15款抗菌洗手液樣本中,5款檢出PCMX,含量介乎0.15%至最高0.49%,全部符合內地和歐盟相關化妝品規範或條例要求(0.5%)。不過,當中只有1款標示相關成分,其餘「滴露」(#27)、「佳之選」(#32)和「威露士」(#34和#35)都沒有有關成分標示。

過往不少研究指三氯生(triclosan)和三氯卡班(triclocarban)廣泛用於具抗菌聲稱的個人護理用品中。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一直關注抗菌成分在個人護理用品中的使用情況,強調對消費者而言潔手用品必須既安全且有效。美國自2016年起宣布禁止在非處方個人護理用品中使用這兩種殺菌成分。

 

35款樣本都沒有檢出三氯生和三氯卡班這兩種殺菌成分。情況反映這些成分在洗手液產品中的使用或已被取締。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和歐盟《化妝品條例》規定,化妝品中的甲醇(methanol)含量上限為2,000ppm。6款樣本檢出甲醇,含量介乎27ppm至340ppm不等,全部符合內地和歐盟相關規定要求。甲醇在化妝品中通常會作為變性劑(denaturants)或溶劑(solvents)。皮膚若接觸濃度高的甲醇溶液可能會刺激皮膚。

根據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的要求,二噁烷(1,4-dioxane)不可用於化妝品作為原料;如屬非刻意添加而技術上無法避免,化妝品中含有微量二噁烷是允許的,而限值為30ppm。

 

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簡稱SCCS)在2015年12月的報告提出,對消費者而言,化妝品成品中二噁烷的含量低至10ppm或以下屬於安全水平。

 

是次檢測的樣本中,有14款檢出二噁烷,含量由1.0ppm至最高的3.7ppm。全部樣本的檢出量均符合內地的要求,亦符合歐盟SCCS所建議的最高含量水平(10ppm)。相信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樣本檢出的二噁烷含量並不會對消費者構成安全威脅。

 

二噁烷本身不是化妝品原料,成分列表亦不會列明產品含有二噁烷。生產商一般不會刻意添加在配方中,有機會是在生產過程中,某些成分經乙氧基化反應(ethoxylation)而產生二噁烷這種污染物,最終導致樣本檢出二噁烷。

 

產品如添加了表面活性劑例如sodium laureth sulfate(簡稱SLES),受二噁烷污染的機會較大。是次檢測結果或許反映現時業界用於減低化妝品中二噁烷含量的技術掌握越趨成熟。

內地洗手液國家標準GB/T 34855-2017和特種洗手液國家標準GB 19877.1-2005要求,洗手液溶液的酸鹼值(pH值)須介乎pH4.0至pH10.0。本會參考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的檢測方法,檢測在25℃下洗手液經過稀釋後溶液的酸鹼值。試驗結果顯示,「加信氏」(#25和#26)、「滴露」(#27)和「屈臣氏」(#28)樣本的溶液稍偏酸性(acidic),酸鹼值為pH3.7至pH3.8。

 

香港醫學會會董及皮膚科醫生陳厚毅提醒,若果洗手液的酸鹼值過份極端(如過酸或過鹼),有機會刺激皮膚。對手部皮膚較幼嫩的人士而言(如幼童),重複及長時間接觸強酸或強鹼物質,可能刺激皮膚的機會較高。

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化妝品的菌落總數(aerobic bacterial count)不可大於每毫升/每克1,000CFU,而霉菌和酵母菌總數(molds and yeast count)則不可大於每毫升/每克100CFU。產品中不得檢出耐熱大腸菌群(thermotolerant coliform bacteria)、銅綠假單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和金黃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全部樣本都沒有檢出上述微生物或致病菌,衞生情況理想。

不少消費者相信抗菌洗手液較一般洗手液更有效殺滅手上的細菌,並更有效幫助預防傳染病的傳播。本會參考歐洲標準-化學消毒劑和防腐劑定量懸液殺菌試驗方法EN1276:2009,比較各洗手液樣本溶液在含有指定蛋白類干擾物的情況下,分別殺滅金黃葡萄球菌和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兩種試驗微生物(test organisms)的效能。

 

每組試驗溶液中,在洗手液樣本中加入已知濃度的微生物試驗懸液(a test suspension of bacteria),以及1毫升濃度為每公升3克分量的牛血清蛋白液(bovine albumin)作為有機干擾物以模擬日常生活中雙手可能沾有污垢,製備成80%(w/v)洗手液濃度的溶液。

 

在約20℃環境下,將洗手液樣本溶液與試驗微生物懸液混和及放置1分鐘後,技術人員會抽取溶液並加入適當的中和劑(neutralizer),以終止洗手液樣本溶液中有效成分殺滅或抑制試驗微生物的作用。經培養後,數算存活的試驗微生物數量,並計算試驗微生物的減少幅度,以微生物殺滅率(kill rate,以百分比計算)說明。

部分一般洗手液樣本殺菌效能不錯

20款一般洗手液樣本中,「小橄欖樹」(#2)、「L’Occitane」(#4)和「無印良品」(#6)殺滅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效能都達到99.5%或以上,表現理想。該3款樣本溶液的酸鹼值介乎pH9.6至pH10.0,屬偏鹼性(alkaline)。此外,「雅濃」(#1)和「lavera」(#3)殺滅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效能都有85.0%或以上,效果亦不錯。這2款樣本溶液的酸鹼值分別為pH5.2和pH4.5,為偏酸性。

 

若以20款一般洗手液樣本的殺菌效能表現計算,樣本殺滅金黃葡萄球菌和大腸桿菌的平均值分別約為84.2%和48.5%。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應用科學系講師周卓峰表示,較極端的酸鹼值環境並不適合微生物的滋生和生長。上述5款非抗菌類洗手液樣本在殺菌效能方面表現較出色,有機會與其偏酸性/偏鹼性有關。此外,陽離子(cationic)和非離子(non-ionic)表面活性劑、有機酸(organic acids)及醇(alcohols)等成分本身都有若干的抗菌能力。

抗菌洗手液樣本殺菌效能整體理想

15款聲稱具抗菌/殺菌等功效的洗手液樣本中,殺滅金黃葡萄球菌的效能由81.1%至超過99.999%;而樣本間殺滅大腸桿菌的效能差異較大,介乎約31.2%至超過99.999%。當中以「威露士」(#34)的殺菌表現最突出,可以殺滅金黃葡萄球菌和大腸桿菌超過99.999%。其餘「潔麗兒」(#21)、「牛乳石鹼」(#22)、「滴露」(#23和#27)、「加信氏」(#25和#26)、「屈臣氏」(#28)、「Medikyu」(#30)、winz(#31)和「威露士」(#35)10款對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殺滅率都超過96%以上。

 

惟「萬寧」(#33)的殺菌效能在抗菌類產品中較為遜色,於特定試驗環境下,對金黃葡萄球菌和大腸桿菌的殺滅率分別只有81.1%和約31.2%;而「潔保加」(#29)和「佳之選」(#32)儘管殺滅金黃葡萄球菌效果不錯,但卻未能有效殺滅大腸桿菌,殺滅率約只有33.3%和40.4%。

 

若以這個類別樣本試驗所得的殺菌效能表現計算,樣本對該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殺滅率平均值分別約為98.7%和85.6%,平均表現較一般洗手液樣本理想。

 

是次試驗結果亦顯示,可以有效殺滅金黃葡萄球菌的樣本,未必可以同時有效對付大腸桿菌。

 

整體而言,洗手液樣本的有效成分種類和濃度不一定是殺菌效能的唯一因素,還要視乎配方是否含有其他成分(如表面活性劑),以及產品的pH值,都可能影響其殺菌效果。

3款抗菌樣本不能殺滅99.9%試驗細菌 與聲稱效能差異較大 

「滴露」(#23和#27)、「衞健」(#24)、「屈臣氏」(#28)、「潔保加」(#29)、「萬寧」(#33)以及「威露士」(#34和#35)等8款的標籤標示了「殺滅/消滅99.9%病菌/細菌/手部細菌」、「kills 99.9% of germs」等聲稱。

 

是次殺菌效能試驗結果顯示,上述8款樣本中,只有「屈臣氏」(#28)和「威露士」(#34)在兩種微生物的殺菌試驗中同時達到99.9%或以上的殺菌效能。而「滴露」(#23和#27)和「威露士」(#35)的表現也算不錯,只是在大腸桿菌殺菌試驗中的殺菌率稍微低於99.9%。

 

「潔保加」(#29)和「萬寧」(#33)的殺菌表現明顯較聲稱遜色,殺滅大腸桿菌的效能分別約只有33.3%和31.2%。

 

本會建議生產商或供應商在標籤上明確說明其殺菌效能試驗環境的詳細資料,以便消費者瞭解其試驗方法,以及評估試驗環境和條件與實際使用情況是否有明顯差異。

抗菌洗手液樣本大多沒有說明成分

15款聲稱具抗菌效能的洗手液樣本中,8款未有標示詳細成分資料,當中3款檢出可致敏防腐劑MIT及/或可能令少數人士出現皮膚過敏反應的PCMX。本會建議相關產品供應商改善標籤資料,增加產品成分透明度,讓消費者知所選擇。

殺菌效能試驗的限制

是次殺菌效能試驗中,本會只試驗了各樣本在實驗室環境下以特定條件殺滅兩種試驗微生物的效能,而且每組試驗設置只能評估樣本針對單一微生物的情況。在實際情況下,我們雙手有機會同時接觸多於一種,甚至多種微生物,甚至病毒,情況有別於實驗室的試驗環境。樣本於實際使用時的除菌或殺菌效果受多個外在因素影響,例如洗手液用量、用洗手液搓揉和沖洗的方法、時間長短、洗手後有否抹乾雙手等。故此,本會強調樣本在殺菌效能試驗的表現,並不是選擇洗手液產品的唯一關鍵性考慮因素。

使用期

35款樣本中,8款同時標示有效期限和開封後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簡稱PAO),有效期資料較全面。其餘樣本中,11款同時標示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5款標示使用期限,3款只標示PAO,餘下4款沒有任何有效期標示。在標有PAO的樣本中,使用期差異頗大,介乎4個月至24個月不等,消費者把產品開封後,應在指定期限內用完。

成分列表

10款樣本沒有詳細標示產品成分列表,標籤資料有待改善。本會檢視其餘樣本標示的成分,看看是否含有較大機會引致皮膚敏感和刺激反應的香料成分。

 

香料和可致敏香料成分

35款樣本中,「小橄欖樹」(#2)和「L’Occitane」(#4)標示含有6至7種可致敏香料成分(fragrance allergens),如cinnamal、citral、citronellol、coumarin、geraniol、hexyl cinnamal、linalool和limonene等,對香料成分敏感的人士宜避免使用含有該些成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