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来港团体旅客权益须知
1. 未登车先留心
香港旅游业议会为保障内地来港团体旅客的权益,规定旅游社必须在旅游车前的当眼位置,展示香港旅行社的牌照号码及已向议会登记的旅行团团号,方便旅客核实香港的旅行社是否持有牌照。
2. 导游须挂「导游证」
根据旅游业议会的导游作业守则,在香港负责接待入境旅行团的导游,必须持有由议会发出的有效「导游证」,并在接待团队期间,于襟前佩戴「导游证」。
3. 禁止强迫购物
根据香港旅游业议会规定:凡经旅行社安排到登记店铺购物的旅客,导游不得强迫旅客购物,也不得强留旅客在登记店铺之内。
4. 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
凡经由香港旅议会会员旅行社安排前往登记店铺购物的团体旅客,都可得到百分百退款保障。旅客购物后如有不满,只要于六个月(内地旅客)或14天(海外旅客)内提出退款要求,均可获全数退款。旅客须凭单据正本办理退款,而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坏,也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关于「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的详情,请参阅议会以下发出的指引: www.tichk.org/public/website/b5/codes/directive/225
下载旅议会的「购物投诉表格」,填妥后寄回或传真回议会办事处
5. 旅游业议会入境旅客服务:
入境旅客如对香港接待旅行社服务有任何查询或投诉,可迳自联络旅议会入境旅客服务热线:(852) 2807-0707 (早上9:00至凌晨12:00);传真(852)3475-0650;电邮 office@tichk.org
一般旅客消费购物须知
1. 刷卡留意汇率
使用国际卡,宜注意银行采用的外汇结算安排及汇率,可能影响最终以人民币结算的金额;而使用银联卡时,有关消费金额或ATM提款金额将会直接由港币转换成人民币并从你的银联卡账户扣除,汇率则统一采用当日内地银行挂牌的港币兑人民币的卖出价。
2. 刷卡前先核对帐单
刷卡时要谨慎,尽可能卡不离眼,切记看清楚刷卡金额和货币种类,留意刷卡的次数,核对签帐单是否有两份重叠,确认无误才签署。
3. 核对及保留帐单
购物前验清货品,如遇店方出售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尽管其单据注明「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字眼,但仍不能豁免其作爲卖家的责任。消费者紧记保留单据,方便日后根据单据上的店铺地址及电话,以及出售货品的价钱资料,作跟进追讨。
4.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热线:(852)2929-2222
想知道更多有关保障游客的消费者资讯,请登入消委会的《精明消费香港游》网址:www.shopsmart.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