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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半婴幼儿润肤乳检出香料致敏物 多款标示错漏不清徒增风险

  • 2021.09.15

婴幼儿皮肤幼嫩,父母为他们挑选润肤乳时,要特别细阅标签成分,精选安全及价钱合理的产品。消费者委员会测试市面上40款婴幼儿身体润肤乳,发现5成半样本检出香料致敏物质,当中香料致敏物质总量最高的1款样本,更检出欧盟禁用、致敏性高的新羚兰醛(HICC),以及同样受关注的羚兰醛(BMHCA);另有9款说明带有薰衣草香味或含有相关成分的样本检出芳樟醇及或柠檬烯,其经过氧化后可形成致敏性较高的物质,含量较高的样本自然风险较大。

检测亦发现不少样本的标签资料与测试结果不符或有欠详尽,例如13款样本(32.5%)检出浓度超过0.001%的香料致敏物,但并没有在成分列表中列明相关香料物质。另外,8款标有「hypoallergenic(低致敏性)」的样本检出香料致敏物质及或游离甲醛;1款标签说明产品「0%甲醛」及「无添加甲醛」的样本检出微量游离甲醛;9款标示为「fragrance-free(不含香料)」的样本中,3款却检出香料致敏物。尽管目前部分国家或地区没有就标示香料致敏物质订立相关规定,但为保障婴幼儿健康和安全,消委会认为供应商有责任提高标签资料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并已将有机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样本测试结果交予海关研究及跟进。

是次测试40款婴幼儿专用身体润肤乳,当中13款说明初生婴儿适合使用。各样本的售价十分悬殊,每支瓶的价格由约$12$318。若参考海外研究,以年龄介乎03岁幼童用润肤乳涂抹全身每次用量的中位数3.7克(或毫升)计算,使用各样本每次花费介乎$0.1$7.7不等,相差76倍。检测项目涵盖香料致敏物质、人造麝香物质、游离甲醛,以及对羟基苯甲酸酯防腐剂等含量,并检视了样本的包装标签资料。

逾半数样本检出香料致敏物质

测试结果显示,22款样本检出香料致敏物质,有10款检出3 10种香料致敏物,其中检出香料致敏物质种类最多的2款样本(8种和10种)并没有标示所有相关物质,消费者不能从产品标签资料得知这些香料致敏物的存在。虽然各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总量普遍较低,但由于每天使用及用量较多,其潜在致敏风险要份外留意。

当中8款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总量相对较高,由约0.13%0.45%,而检出总量最高(0.45%)的1款样本更检出欧盟禁用于化妆品的香料物质新羚兰醛(HICC),以及同样被受关注的羚兰醛(BMHCA)。HICC是高致敏性的致敏物,海外有研究提出这种香料是令儿童出现皮肤过敏的常见致敏原之一,亦是与接触性皮肤炎有关的成分;而BMHCA则是已确认的接触性致敏物,被欧盟建议归类为具有生殖毒性第1B类物质(即推定为对人类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尽管现时本港法例未有禁用这两种香料物质,为保障幼儿健康,生产商应主动停止使用HICC和其他欠缺足够安全数据支持的香料物质。

芳樟醇或柠檬烯经过氧化可形成致敏性较高的物质,所以含有这类物质的产品开封后宜于使用期内尽快使用。测试结果显示,有16款样本检出芳樟醇及或柠檬烯,包括9款说明带有薰衣草香味或含有薰衣草相关成分的样本。消委会提醒家长,要检视产品标示是否含有芳樟醇或柠檬烯,并留意有效期,如已过期便不适用于婴幼儿身上。

苯甲醇除了可以作为香料外,在化妆品配方中亦可作为防腐剂。4款样本检出的苯甲醇浓度相对较高,含量由0.32%0.42%。如果苯甲醇在产品中作为防腐剂,样本的检出量均低于内地和欧盟允许的最大使用浓度(1.0%)。

另外,1款样本的包装标有「无过敏香(allergen-free fragrance)」说明,但检测却发现样本检出微量香料致敏物。

8款样本检出有机会污染环境的人造麝香物质

麝香物质可以辅助其他香料散发香气。40款样本中,2款检出酮麝香,检出量均为0.0018%(相等于18ppm),虽然检出量符合内地及欧盟的相关规定,惟有研究报告指出硝基麝香(包括酮麝香)不易被降解,建议减少生产和使用含有硝基麝香的产品。

测试亦发现6款样本检出不同浓度的佳乐麝香(HHCB),当中3款说明可供初生婴儿使用的样本检出的含量相对较高,达到0.01%100ppm)或以上。尽管内地和欧洲等相关规范都没有就佳乐麝香在化妆品的使用设上限规定,但由于这种香料的广泛应用,婴幼儿可能经由皮肤接触、呼吸吸入,或经由母乳等途径摄入,长远潜在的健康影响仍有待研究。

低浓度游离甲醛及防腐剂亦有风险

另外,4款样本检出游离甲醛,检出量由0.018%0.072%(相等于180ppm720ppm),全部符合内地总量上限规定0.2%(相等于2,000ppm)。但欧盟SCCS意见书引述研究,指经由接触可释出甲醛成分释出的甲醛(以游离甲醛计)浓度达到130ppm370ppm,足以令对甲醛过敏人士引发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不过,当中2款样本的成分列表中并没有列明可释出甲醛的成分,亦没有作出产品含甲醛的相关提示,其中1款样本的标签更说明产品「0%甲醛」及「无添加甲醛」,与测试结果不符。

1款样本检出对羟基苯甲酸酯防腐剂,含量虽符合内地和欧盟规定,然而基于尿布范围的皮肤或偶有损伤,建议家长避免将该产品用于婴幼儿尿布位置。

标签资料要从速改善

不少样本的标签资料均未如理想,供应商应尽快改善。1款样本没有标示任何成分资料,2款只说明了其保湿成分,未有列出详细成分资料;尽管这3款样本都没有检出是次检测的香料物质和防腐剂,消委会仍建议有关生产商适当标示产品成分,增加资料透明度。使用期方面,4款没有标示任何有效期资料,有5款只标示开封后使用期,13款则只标示有效期限,而在有标示开封后使用期的样本中,使用期差异颇大,介乎3个月至24个月不等。

家长亦应留意4款样本标示含有丙二醇,由于高浓度丙二醇有机会令幼儿出现刺激性接触性皮肤炎,有研究建议两岁以下的幼儿应避免使用有关成分的产品;3款样本含有可致敏羊毛脂或羊毛脂醇,有机会引起皮疹和红肿;另有2款样本分别含有可能干扰内分泌的物质硅氧烷化合物。

消费者选购及使用婴幼儿专用身体润肤乳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 不要尽信产声称,细心留意成分列表,避免选用含常见的致敏或刺激皮肤的成分,例如香料致敏物和特定防腐剂;
  • 对香料过敏、患有湿疹、哮喘的婴幼儿较适合选用无香料的产品;
  • 如果产品含有特定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防腐剂(例如propylparabenbutylparaben),应避免用于婴幼儿的尿布范围;
  • 留意产品使用期限,不应在婴幼儿身上使用过期产品;
  • 如婴幼儿在使用润肤乳后出现较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红疹、痕痒、疼痛、红肿、皮肤干燥等情况,可考虑清洗受影响皮肤;如受影响皮肤范围大,情况恶化,甚或出现皮肤感染症状(皮肤红肿、灼热、渗出液体)等情况,便应求医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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