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广告与用户分享
学懂辨识广告与普通用户分享
数码平台上的广告可透过不同形式呈现,例如图片、Reels、限时动态(Stories)以及不同长短的影片。消费者在浏览相关资讯时,可先留意帖文/影片是否有「广告」或「赞助」等字眼。此类标示内容会在帐户名称或网红/创作者帐户名称下方显示,当快速滑动浏览资讯时,消费者未必容易留意到这些标示。以下是不同平台的例子分享:
平台1:若影片包含付费商品置入、代言、赞助的内容,网红/创作者必须在影片详细资料勾选付费宣传选项。在播放影片时,系统会在影片开头的前 10 秒自动向观众显示该影片「含有付费宣传内容」。这些合作内容未必不可信,但消费者亦需明白影片中的推介,可能不是网红/创作者的纯个人分享。要留意的是,即使付费版用户,仍有机会接触到网红/创作者的品牌推介影片。
平台2:无论是专业帐户或个人帐户,只要网红/创作者或发布者与商业合作伙伴之间以任何形式换取报酬,均须在其内容中标注相关企业合作伙伴,显示「品牌合作:[品牌名称]」标签。即使网红/创作者已在内容中以口头或文字作出说明,仍然必须加入该标签。标签会显示在网红/创作者帐户名称下方,并于整个帖文发布期间持续显示,不会被移除或隐藏。

图:影片中显示含有付费宣传内容
不同内容类别常见的标示方式

要进一步认清内容是否含宣传成分,消费者可留意这些平台上每则广告的选单内均设有「为什么我会看到这个广告?」或「你看到这则广告的原因?」等选项。用户可透过这些选项查看该广告的资料,包括广告所属品牌及目标受众设定。用户不但可以了解广告推送的原因,亦可检视和管理广告偏好设定、自订广告主题、管理用于设定个人化广告的资讯,以及隐藏特定广告商户的宣传内容,从而提升对广告体验的透明度、相关性及控制权。


图:消费者可查看不同平台的广告设定
数码平台上的广告内容同样受到法例规管
数码平台上的广告及推广内容同样受《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规管。如商户就产品或服务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均属违法。此外,《商品说明条例》亦禁止饵诱式广告宣传。例如商户声称以某优惠价格供应产品,但实际上未有在合理期间内按该价格供应合理数量的产品或服务,即属违法。商户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