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廣告與用戶分享
學懂辨識廣告與普通用戶分享
數碼平台上的廣告可透過不同形式呈現,例如圖片、Reels、限時動態(Stories)以及不同長短的影片。消費者在瀏覽相關資訊時,可先留意帖文/影片是否有「廣告」或「贊助」等字眼。此類標示內容會在帳戶名稱或網紅/創作者帳戶名稱下方顯示,當快速滑動瀏覽資訊時,消費者未必容易留意到這些標示。以下是不同平台的例子分享:
平台1:若影片包含付費商品置入、代言、贊助的內容,網紅/創作者必須在影片詳細資料勾選付費宣傳選項。在播放影片時,系統會在影片開頭的前 10 秒自動向觀眾顯示該影片「含有付費宣傳內容」。這些合作內容未必不可信,但消費者亦需明白影片中的推介,可能不是網紅/創作者的純個人分享。要留意的是,即使付費版用戶,仍有機會接觸到網紅/創作者的品牌推介影片。
平台2:無論是專業帳戶或個人帳戶,只要網紅/創作者或發布者與商業合作夥伴之間以任何形式換取報酬,均須在其內容中標註相關企業合作夥伴,顯示「品牌合作:[品牌名稱]」標籤。即使網紅/創作者已在內容中以口頭或文字作出說明,仍然必須加入該標籤。標籤會顯示在網紅/創作者帳戶名稱下方,並於整個帖文發布期間持續顯示,不會被移除或隱藏。

圖:影片中顯示含有付費宣傳內容
不同內容類別常見的標示方式

要進一步認清內容是否含宣傳成分,消費者可留意這些平台上每則廣告的選單內均設有「為什麼我會看到這個廣告?」或「你看到這則廣告的原因?」等選項。用戶可透過這些選項查看該廣告的資料,包括廣告所屬品牌及目標受眾設定。用戶不但可以了解廣告推送的原因,亦可檢視和管理廣告偏好設定、自訂廣告主題、管理用於設定個人化廣告的資訊,以及隱藏特定廣告商戶的宣傳內容,從而提升對廣告體驗的透明度、相關性及控制權。


圖:消費者可查看不同平台的廣告設定
數碼平台上的廣告內容同樣受到法例規管
數碼平台上的廣告及推廣內容同樣受《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規管。如商戶就產品或服務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均屬違法。此外,《商品說明條例》亦禁止餌誘式廣告宣傳。例如商戶聲稱以某優惠價格供應產品,但實際上未有在合理期間內按該價格供應合理數量的產品或服務,即屬違法。商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