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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实非「律师事务所」 办理破产离婚提防所托非人

「事务所」实非「律师事务所」 办理破产离婚提防所托非人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走到财务或婚姻困境时,难免会感到旁徨无助。根据破产管理署的最新统计数字,2020年上半年由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数目为4,294宗,较2019年同期增加约20%;新冠疫情严重打击经济,预计破产申请数目可能持续上升。此外,2019年获颁布离婚令的数目为21,157宗,是1991年的3.4倍。「破产事务所」或「离婚事务所」在网上比比皆是,并标榜收费便宜、经验丰富,甚至声称提供「专业服务」,究竟这些「事务所」的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服务又是否可靠?本会职员以神秘顾客身分向12间提供办理破产及/或离婚服务的「事务所」查询收费及服务详情,以了解相关的程序和风险,并向不同专业团体及机构收集宝贵意见。

破产服务

如破产人(1)首次破产、(2)债权人没有提出有效的反对理由及(3)破产人切实遵守《破产条例》之条件和规定,有关破产令便会在颁布当日起计算的4年后自动解除。如有关人士在破产令解除后希望申请银行户口或信用卡等财务服务,便须向高等法院申请破产解除证明书以供证明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