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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就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呈交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 意见书
  • 2011.06.21

引言

1.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乐于向教育事务委员会提交对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的意见。

2011/12学年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情况

2. 从早前教育局公布的「适用书目表」所见,当中只有极少数课本与教材分拆订价,由于将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在上一学年已因应教科书出版商的要求暂缓推行,事隔一年至今仍未得到显着进展,消委会感到十分失望。

3. 课本是学生参与课堂活动和学习时经常用上的工具,因此大部分学校都为学生选定适合的书目,由学生按书单自行付费购买。但教材则是辅助老师教学的工具,并非学生直接使用的工具,这些由出版商预制的教材是否需要及/或合适,视乎不同情况而定(例如老师的教学经验、学生的学习能力等),但由于它们并非因应个别老师需要而供应,而其开发成本却计算在课本内变相由购买的学生分摊,最后结果是与课本零售价捆缚一起由家长付钞,形成学生及其家长被强迫「搭买」这些不是学生使用的工具,对他们极为不公平。此外学校和老师亦未必真正受用而造成浪费,更甚者要腾出空间、时间和人力处理及存放,造成大量无谓的资源占用及浪费。基于课本与教材的使用并没有必然关系,而应用率亦未必成正比,消委会认为将课本和教材分拆定价并由用者自付才合理。再者,教材独立定价亦可缔造一个因应需求(demand-driven)的市场,除可望令教材因更针对性的制作而得到合理使用外,亦可吸引更多市场参与者,增加动力和生气。

4. 本会留意到有言论指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未必可令课本价格下降。惟本会需指出,出版业界之前已公开表示,分拆后课本价格可下调约一成,足见将教材成本独立分拆出来的概念是可行的,从而令课本价格下调。

5. 本会期望业界正面和积极处理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的有关问题,以回应学校及学生家长的诉求,避免大家无所适从所做成的不良影响。

关于招标出版教科书

6. 就教育局提出若一年后仍未能落实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便会引入招标出版教科书,为现有市场加入新竞争者,消委会认为有关措施可促进行业竞争,亦为学校提供更多选择,在基本因素不变下,增加供应可望带动价格下调,短期可减轻家长负担,长远而言亦有利提升教科书质素。

7. 消委会期望透过参与教育局即将启动的工作小组,监察教科书和教材分拆定价引伸的不同问题,并代表消费者于小组内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