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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公佈兩間位於旺角的蔘茸海味店,涉及的投訴共十七宗,貨款達十一萬三千五佰五十九元。

  • 1999.09.28

不良蔘茸海味店的誤導手法雖然經過廣泛報導,但仍然有消費者不小心墮入陷阱。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公布兩間位於旺角的蔘茸海味店,涉及的投訴共十七宗,貨款達十一萬三千五佰五十九元。

這是消委會在五個月內第二次公布蔘茸海味店。五月分被點名的三間蔘茸海味店也是位於油蔴地彌敦道,五間位置相距不遠。

在今日的記者會上,消委會商營手法小組趙培剛主席譴責蔘茸海味業內一些經營者的不良手法。

他說:「這些少數分子,已足夠影響香港作為旅遊和購物天堂的聲譽。」

趙培剛指出消費者必須提高警覺,與及盡量光顧信譽好的店舖,避免踏入圈套。

被點名的商舖是:

(一)康澤燕窩蔘茸莊
       九龍旺角彌敦道六一零號荷里活商業中心地下G23號舖
       (自今年五月共接到十二宗投訴,貨款共八萬二千七佰三十九元)

(二)玄旺堂
       九龍旺角彌敦道六零三至六零九號新興大廈地下G8A號舖
       (自今年四月起共接到五宗投訴,貨款共三萬八千二十元)

根據投訴人的資料,這兩間店舖所用的手法,與其他被點名店舖的很相似。很多時店員都是在顧客仍未清楚價錢前,已將貨品切片或磨碎。當顧客知悉價格是非常昂貴,超乎原先預期,要求取消交易,店員拒絕並要他們付款。

大部分投訴人都是受到店方展示的價錢牌吸引,以為貨品十分抵買,但沒有留意價錢牌上沒有標明重量單位(例如每斤或每両),或只以細小字體寫在不明顯的地方。當顧客查詢的時候,店員只重覆售價,並沒有說明是一斤、一両還是一磅。投訴人付款時才發現價錢牌上所指的是一両而非一斤,店方以貨品已切片或磨碎為借口,要求投訴人付款。

有投訴人指出當他表示不滿,要求取消交易時,即被多名態度惡劣的店員包圍。

在消委會調解下,兩間商店號都曾退回部分款項給部分投訴人,但仍然誤導消費者,消委會繼續收到對這兩間店舖的投訴。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買東西時,採取以下辦法:

  1. 首先清楚確定單位售價,才作決定;
  2. 要求店方把打算購買的貨秤好,問清楚重量及購買這些貨品所需的價錢;
  3. 付款前要求開單列明購買的貨品、重量及單價等,如需要切開,必須在付款後才請店方代為切開;
  4. 若未肯定和同意售價,無論如何也不容許店員把貨物切開;
  5. 購貨後若需切開,也要確保店員當面這樣做,以免店方有機會把次等貨物調換原來所購的貨物,及問清楚是否另加收費。

趙培剛補充說:「當消費者懷疑被誤導時,可要求中止買賣,這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可致電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在絕對安全的情況下,他們應立即離開該有問題的店舖。」

消費者投訴蔘茸海味店的個案近年遂年增加 : 一九九六年有一百四十六宗,一九九七年為三百二十宗,九八年有三百四十宗,今年一月至八月有二百六十五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