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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竹笙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 2020.08.13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十三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竹笙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好棧特級野山竹笙(2兩裝)
產地:中國
包裝商:好棧食品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七十五點六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九龍灣一店鋪抽取上述竹笙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三千六百九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五百,而該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而有關包裝商『好棧食品有限公司』亦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包裝商熱線3188 3141,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cfs.gov.hk/tc_chi/press/20200813_8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