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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突擊搜查處所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 2015.12.30

衞生署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旺角的處所,涉嫌非法售賣一款名為「胰寶」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懷疑含有未標示的第1部毒藥。

署方根據情報,早前從該處所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甲福明」、「吡格列酮」及「格列本脲」。含有上述藥物成份的產品均是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且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 

在今日的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六十二歲女子,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有關調查。 

「甲福明」、「吡格列酮」及「格列本脲」均用於治療糖尿病。「甲福明」的副作用包括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腹瀉及乳酸性酸中毒;「吡格列酮」的副作用包括頭痛、暈眩及下肢水腫;而「格列本脲」的副作用包括噁心及腸胃不適。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發言人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30/P2015123006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