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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突擊搜查店鋪涉嫌非法售賣未標示含禁藥成分的減肥產品(附圖)

  • 2015.12.09

衞生署今日(十二月九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深水埗的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一款名為「4C鑽石瘦身」的減肥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的禁用西藥成分及第1部毒藥。

署方早前根據市民投訴,從該店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含有禁用西藥成分「酚酞」及第1部毒藥「雙氯芬酸」和「利多卡因」。

在今日的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19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有關調查。

「酚酞」曾用作治療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被禁止在香港使用。「雙氯芬酸」為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於止痛,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及胃潰瘍等。「利多卡因」則為局部麻醉藥,可引致過敏反應。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使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發言人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09/P2015120906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