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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非法售賣未標示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被捕

  • 2015.09.04

衞生署今日(九月四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二十四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一種名為「瘦身の語III田田雪清減潤腸膠囊」的減肥產品。該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被禁用的西藥成分。

署方在早前跟進市民投訴時,發現一名本地互聯網賣家售賣上述減肥產品,於是購買有關產品樣本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含有被禁用的西藥成分「西布曲明」及「酚酞」。今日的行動中,警方以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拘捕上述賣家。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西布曲明」屬第一部毒藥,曾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於二○一○年十一月,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因為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已被禁止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療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第I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並未經管理局審評,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發言人說:「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9/04/P2015090406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