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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調查烏頭類生物鹼中毒的確診個案

  • 2014.06.19
衞生署今日(六月十九日)公布一宗在服用藥材後出現烏頭類生物鹼中毒的確診個案。

衞生署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呈報,指一名八十七歲男子在六月十二日服用治療肚痛的藥材後,出現與烏頭類生物鹼中毒相符的徵狀,包括四肢麻痺及頭暈。病人於同日入住基督教聯合醫院,經治療後已於六月十六日出院。

其後醫管局得出的化驗結果顯示,病人的尿液樣本含有兩種罕見而毒性猛烈的烏頭類生物鹼,分別名為「滇烏鹼」及「粗莖烏頭鹼甲」。

衞生署接獲呈報後即時展開調查。初步調查顯示,該病人獲一位註冊中醫師處方十九味藥材,並由位於九龍秀茂坪街市地下二號鋪的持牌中藥材零售商「汕頭藥行」所配發。

根據中醫藥文獻資料,病人獲配發的藥材不應包含被檢驗出的烏頭類生物鹼。

於零售商進行的現場調查並沒有發現有關藥材明顯被含烏頭類生物鹼的藥材混雜。衞生署已從零售商檢取有關藥材樣本進行化驗分析。

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至今,衞生署並沒有接獲其他相關的不適報告。

「滇烏鹼」及「粗莖烏頭鹼甲」為烏頭類生物鹼。含這兩種生物鹼的藥材在香港並不常用,主要包括小黑牛、黃草烏及火焰子等,若不適當地使用,烏頭類生物鹼會導致中毒病徵,包括口部及四肢麻痺、噁心和嘔吐、四肢無力、呼吸困難及心律紊亂。

作為預防措施,衞生署建議曾獲該零售商配發藥材後感到不適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有關藥材,並向醫護人員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