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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籲請市民提防未經註冊中成藥

  • 2012.08.31

衞生署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十款未經註冊中成藥產品,詳情可參看附表。該十款產品均由九龍牛池灣街市地下26及27號一間名為「知足常樂」的店鋪出售。

衞生署在接獲一宗有關上述處所的情報並跟進調查後,作出上述呼籲。

衞生署發言人說:「至今的調查顯示,上述中成藥產品是店鋪負責人由內地進口,只在其商店銷售 。全部產品未有在本港註冊,亦沒有進口紀錄。衞生署至今未有接獲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惟調查工作 仍在繼續。」

發言人補充:「該店鋪負責人可能已觸犯《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第119條,即銷售、 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並已被警方拘捕。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當調查完成後, 衞生署會就可能採取的檢控行動與律政司進行商討。」

發言人呼籲,市民應立即停服上述中成藥,並在辦公時間內將產品送往衞生署位於九龍觀塘巧明街 100號Two Landmark East十六樓的中醫藥事務部。市民如在服用有關中成藥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向醫護人員諮詢意見。

香港中成藥之註冊名單,可瀏覽以下網頁:

cmchk.org.hk/pcm/chi/idx_listpcmsearch.htm

附件: 衞生署籲請市民提防未經註冊中成藥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831/P2012083105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