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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含被禁用及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的警告

  • 2011.11.09

衞生署再次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成分不明或可疑的減肥產品,因為該些藥物可能含未標示藥物成分,服後可能危害健康。

署方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通報兩宗個案,涉及兩名曾服用減肥產品的女病人。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三十七歲女病人,她在十一月四日因心悸、暈眩、噁心和胸口不適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診。

病人表示曾持續服用名為「51左旋肉碱」的減肥產品約一星期,該產品是在深圳從不明途徑購買。醫管局就產品樣本進行化驗的結果顯示,產品含兩種禁藥「西布曲明」及「酚酞」。

衞生署發言人說:「衞生署正進一步調查病人的症狀是否與產品有關。病人無須入院,現時情況穩定。」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四十三歲女病人,她在十月二十三日因肝炎入住明愛醫院。病人表示曾持續服用一種綠色膠囊的減肥產品五天,該產品亦是在深圳從不明途徑購買。

醫管局就產品樣本進行化驗的結果顯示,產品含「西布曲明」和「酚酞」兩種禁藥,並含有西藥「雙氯芬酸」。衞生署的調查顯示,病人的肝炎與服用該產品無關,她現時情況穩定。

「西布曲明」屬第一部毒藥,曾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於二○一○年十一月,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因為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已被禁止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療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用。

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產品不可在港出售。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雙氯芬酸」是一種止痛劑,會引起腸胃不適的副作用,包括胃痛、噁心、腹瀉、嘔吐、胃潰瘍及出血。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雙氯芬酸」的產品必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售賣。

發言人忠告市民切勿售賣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市民如有購買有關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生意見。

發言人說:「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士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11/09/P2011110903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