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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就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副學位課程的學術及專業評審的意見

  • 意見書
  • 2008.04.28
  1. 消費者委員會樂於就副學位課程的學術及專業評審提供意見:
     
  2. 消者委員會自二○○五年至今共接獲十三宗投訴副學位課程之個案,表列如下:
     2005200620071-3/2008
    營商手法211-----
    院校結業1---------------
    費用爭議11----------
    課程質素11-----1
    其他12----------
    總數6511
  3. 雖然投訴個案數字不高,但據媒體報導早前一宗涉及護理學副學士課程之個案顯示,因課程不被專業評審機構認可而受影響的人數眾多,包括學生、家長、教育機構、學術及專業評審機構等。
     
  4. 報導並顯示專業評審機構需於某些課程開辦後始能進行全面的評估,故不可能在課程開辦前完成一切認可手續。
     
  5. 如課程最終不被專業團體認可,學生在完成課程後亦不能取得相關的專業資歷。
     

建議

就消費者保障角度,消委會有建議如下:

  1.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及專業評審機構應盡力提高評審準則的透明度,將評審的基本標準,例如課程內容、課程結構、教師資歷、導師與學生比例、教學語言、學院之基本設施及學生實習的安排等詳細及具體地釐訂。
     
  2. 學院宜於課程開辦前已獲專業機構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認可。某些專業課程,若部分評審需於課程開辦後才進行,例如實習,遇有問題時,相關評審機構與院校兩方都有責任積極溝通,務求盡快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評審工作,以確保學生在完成課程能取得相關專業資歷。
     
  3. 在上述評審過程中,院校有需要提高透明度,令各持分者能充分理解評審箇中情況,讓他們作出明智的選擇,例如考慮是否仍要完成有關課程,抑或選擇轉校。
     
  4. 舉辦專業資歷課程之院校應在學生報讀課程前,詳細披露該課程是否已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及專業機構的認可,並須通知學生有關細節,例如教師資歷、課程內容及在修讀課程完成後能取得的進修機會及途徑。
     
  5. 副學士課程對不少初次高等程度考試失敗的學生,提供了希望及進修的另類選擇,有其本身的價值,因此希望政府在開闢銜接副學士的學位課程,能考慮周詳的配套、提升課程質素、加強監察,增加學歷的認受性,有助增強公眾對副學士的信心。
     
  6. 消委會年初發表《公平營商‧買賣共贏》之研究報告中,倡議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例,包括規管誤導性銷售貨品及服務的保障。消委會建議該等條例應同樣適用於規管院校的推廣及聲稱,以免有資料誤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