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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解決消費糾紛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韓國消費者院合作協議書簽署儀式

韓堅杓院長、各位韓國來賓、傳媒朋友:

首先,我謹代表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歡迎韓國消費者院的到訪,並感謝韓國消費者院與我們一起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揭開新一頁,簽署合作協議,完善處理跨境消費糾紛的機制。

近年,香港與韓國兩地的文化交流愈趨頻仍,刮起一片「韓風」:電影、電視劇深受本港市民大眾歡迎;韓式時裝、服飾、護膚品是不少女士的至愛,即使本港未有代理,都會經韓國的網店購買。在旅遊方面,本港去年有65萬人次到韓國旅遊,較2015年增加24%;香港亦是深受韓國人喜歡的旅遊勝地,訪港人數由前年的124萬人次,上升至去年接近140萬人次,兩地民眾互動愈見密切之餘,為旅遊或網購時遇到消費問題埋下隱憂。

不少消費者可能因為行程緊密或言語不通等因素,未有即時投訴,回到居住地不少會嘆氣作罷,但若想追究亦毫不容易。此外,兩地之間的網購消費亦發展蓬勃,然而語言、文化、法律、營商手法等差異,同樣是處理跨境網購消費糾紛的主要障礙。

因此消委會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確立消費者投訴轉介機制,即使消費者回到自己居住地後,仍可向所在地的消保機構投訴,兩地的消保機構會按機制跟進個案,調停消費者和商戶之間的糾紛。除了兩地旅客互訪時的消費糾紛外,此機制亦適用於網購引起的投訴。換言之,線上線下的消費活動都受此機制保障,能妥善照顧兩地消費者的需要。

根據協議,兩地消費者在到訪對方城市時遇到消費糾紛,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機構投訴,機構會將收到的個案,以英文傳至另一方的機構,協助消費者解決糾紛,之後再將結果透過最初接到投訴的機構,向消費者傳達。過程雖然比較繁複,但可解決以往因為言語不通、消費者已     返回居住地及司法管轄區不同,令雙方機構無法處理消費者於外地遇到的消費糾紛。

這次是消委會首次跟外地消保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可說是為維護兩地消費者權益行出重要的一步,加強消費者權益。

隨著網購的發展,加上兩地互訪旅客人數不斷上升,消委會及韓國消費者院均認為,日後遇到的消費糾紛會有所增加,協議正好令雙方做好準備,讓消費者安心消費。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