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搭飛機有限制
留意!攜帶外置充電器乘搭飛機有限制
香港民航處表示,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早前就飛機乘客攜帶及在飛行期間使用外置充電器公布了新規定,民航處已於今年3月28日發出通告,提醒航空公司須按該規定執行相關措施並向乘客傳達最新資訊,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據最新規定,每名乘客只能以手提行李形式攜帶最多2個外置充電器上機。同時,乘客不得在機上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亦不應使用外置充電器為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除此之外,乘客亦須遵循其他既有規定,包括外置充電器必須獨立保護(例如存放在獨立保護套)以防在未使用時短路,以及在香港本地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一般而言,乘客攜帶電能不超過100瓦時(Wh,例如電容量約27,000mAh的約3.7V內置充電池)的外置充電器,無需航空公司的特別批准,而市面上出售的外置充電器內置約3.7V充電池的電容量大多為25,000mAh或以下,即電能少於 100Wh。惟個別航空公司及國家 /地區 (包括出發地、中轉地及/或目的地)或設有額外限制,建議消費者出發前應先向航空公司查詢相關規定,以免影響行程。
3C認證

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簡稱 CCC 或 3C)為中國內地所制定及實施的產品認證制度。為保障航空安全,中國民用航空局自2025年6月28日起實施新規例,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認證、3C標識不清晰,以及屬於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外置充電器乘搭中國境內來往內地航點之間的航班。
此外,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早前公布新措施,規定自2026年3月起,新獲3C認證的外置充電器型號,須於標誌旁加印追溯二維碼,方可出廠、銷售或進口;至2027年3月,新出廠的所有獲證外置充電器均須符合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