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個案一:突改飛機型號 所選的指定座位被無故更改
區先生計劃一家四口外遊並在A航空公司購買四套由香港往來東京的機票,以及額外繳付$1,040來回航班的指定座位附加費,以便與太太照顧兩名子女,當中包括回程時兩個指定的窗口座位。
出發前,區先生收到電郵通知,指回程的航班將會更改抵達時間,由原本10:25,改為10:20到達香港,電郵中未有提及座位調動的安排。可是回程當日,區先生在登機前一刻才知未能乘坐所購買之指定座位,故要求地勤人員安排原有座位,確保提供窗口位置。地勤人員解釋未能安排,不過新安排的座位有窗口位,最終區先生無奈登機。不過登機後,他又發現原來該窗口被封上,並放了一個雜誌架。
區先生不滿A航空公司擅自轉換他所購買的指定座位,而且在未能履行合約的情況下,A航空公司沒有主動提供再次選擇座位或退款的安排,因此尋求本會協助。
本會跟進
A航空公司解釋,區先生之座位被調動,是由於更改了機型所致。為了營運上的需要,航空公司或有機會於客人預訂機票後更改航班的機型,如更改後沒有導致航班出發日期或時間的變動,一般不會主動告知客人,至於已購買優先座位的乘客,A航空公司會盡量安排符合他們要求的座位。然而,在此個案中,因預訂部職員未有在有關機型更改後妥善安排區先生與同行乘客所要求的座位,故願意退回回程的指定座位附加費,合共$560。最終,區先生接受安排,個案得以解決。
個案二:購買優先服務卻得不到優先體驗 終安排退款
李先生在B航空公司購買兩套由香港往返泰國的機票。為了縮短等候時間,李先生支付每人每程$50加購優先服務,包括可優先上機、優先行李寄存及優先將行李送出提取行李輸送帶。
當李先生登機時,地勤人員先安排已購買優先服務的乘客上機,不過李先生發現,原來地勤人員亦同時讓沒有購買優先服務的乘客上機,而且比他更快登上飛機。回程時,當李先生下機後,理應比其他乘客優先取得行李,但他其中一件行李竟然在20分鐘後才可領取,幾乎是最後一批行李,及後他發現該行李上的優先掛牌丟失了。
李先生就未能享用優先服務感到不滿,因此尋求本會介入,要求B航空公司退回優先服務的費用。
本會跟進
B航空公司經調查後回覆本會,解釋登機時會另設一條隊伍,僅供已購買優先登機服務的乘客,至於行李沒有優先送達輸送帶方面,不排除因運送行李時由另一承辦商負責處理而令李先生的行李有所延誤。B航空公司為表歉意,願意全數退回優先服務費用。最終李先生接受安排,事件得以解決。
個案三:機票包含可攜7公斤手提行李 但卻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
林小姐經平台預訂了C航空公司由曼谷返回香港的單程機票,票價包括可攜7公斤手提行李。林小姐當日順利辦理登機手續,但到機艙門口準備上機時,卻突然被乘務人員要求將手提行李箱寄艙託運。她提出希望可以先坐下來再重整箱內物品,卻被職員拒絕,林小姐只能狼狽地在地上整理行李。
林小姐事後向C航空公司作出投訴,雖然公司沒有收取手提行李箱寄艙費,但託運行李和手提行李是兩回事,與她原本購買的機票不符,因此要求退回部分機票費用,但遭到航空公司拒絕。林小姐不滿C航空公司的臨時安排及回覆,於是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本會接獲C航空公司的解釋,表示機艙的頭頂置物箱空間有限,並採用「先到先得」的使用方式,因此當所有頭頂置物箱的空間都爆滿時,即使乘客的手提行李符合重量及尺寸的規定,亦有可能需要寄艙託運。C航空公司就職員的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但卻表示未能安排退款。本會已建議林小姐可考慮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作進一步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