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個案一:以為「靈活套票」可免費改期 最終須多付近千元
陳女士在A航空公司網站購買兩張由香港往東京的來回機票。由於她擔心丈夫因工作關係未能如期出發,因此特意購買「靈活套票」,以享有3次免費更改航班日期及時間的彈性服務。
出發前兩星期,陳女士的丈夫因工作關係須押後出發到東京,所以她聯絡A航空公司,要求延遲兩天出發,怎料航空公司回覆指每位乘客須額外繳付$920。陳女士感到愕然,因為根據官網描述,靈活套票理應可免費更改航班日期三次,所以她不滿A航空公司仍要求收取共$1,840的費用。
其後,A航空公司職員告知陳女士因有其他乘客取消機票,因而能安排以較低價錢,即每位$430更改出發日期。陳女士最終無奈繳付額外費用共$860。由於她覺得A航空公司所提供的資料有誤導之嫌,故尋求本會協助。
本會跟進
經本會向A航空公司了解後,得悉網上購票時所標示「三次免費更改日期及航班」之意思是豁免改期費,而網上亦有列明當中會有潛在機票差價、稅項等費用。因此,陳女士除了更改出發日期,還由原定的經濟客艙代碼N升級至經濟客艙代碼M,須繳付差價共$860。最終,A航空公司拒絕退回$860的費用予陳女士。
此外,A航空公司也提示乘客須了解清楚服務的條款及細則,當中包括更改日期、航班、取消行程、退票、機票差價及稅項等相關費用。
個案二:航班無故被取消 新航班延遲23小時
張小姐在B航空公司購買一張由香港經溫哥華飛往多倫多的機票。其後她發現B航空公司無故取消她原有的機位,並擅自為她改至23小時後的另一航班,於是她立即致電航空公司了解原因,惟職員沒有作任何解釋,只建議她可額外繳付$5,000,以保留原有航班及機位。
張小姐拒絕此安排,認為是次更改是B航空公司安排失當所致。張小姐亦不滿航空公司未經她同意,擅自調動航班,令她需要於溫哥華逗留一日才能轉機到多倫多,嚴重延誤她原有行程及計劃,包括未能如期覆診。
由於航班被延遲,張小姐要求B航空公司賠償一晚住宿費用和免費升級至商務客位。不過航空公司拒絕有關要求,只建議張小姐在機場逗留23小時搭乘另一航班,或繳付$5,000以保留原定航班。張小姐認為B航空公司沒有顧及她的人身安全,只不斷游說張小姐繳付$5,000保留原定機位。
其後,張小姐翻查B航空公司的條款,當中說明如航班延遲9小時或以上,乘客可以獲得$1,000加幣作賠償。因與B航空公司爭取不果,張小姐向本會作出投訴。
本會跟進
經本會介入後,B航空公司最終願意作出補償,而張小姐亦接受安排。
個案三:旅行代理商及航空公司互相推搪 逾三個月仍未獲退款
溫先生透過C旅行代理商購買五張香港至比利時的來回機票,費用共$33,665。
在出發前五天,C旅行代理商通知溫先生原定航班被取消了,新航班比原定航班遲五日出發,而溫先生須於在二十四小時內確認有關更改。溫先生不接受安排,並要求旅行代理商為他更改至另一班同日出發的航班,惟旅行代理商表示沒有其他同日出發的航班,建議直接退款。溫先生於是在二十四小時內取消機票,等待安排退款。
可是,C旅行代理商一直以航空公司拒絕退款為由而拖延付款給溫先生。溫先生等待三個多月仍未取得退款,同時也沒有被告知取消航班的原因,以致未能向旅遊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此外,溫先生曾直接聯絡航空公司查詢,惟航空公司解釋由於他經旅行代理商購買機票,所以拒絕作進一步回覆。溫先生感到無助,最後向本會尋求協助。
本會跟進
由於個案涉及旅行代理商,獲溫先生同意後,本會協助轉介個案至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 跟進。根據旅監局的回覆,航空公司已把款項退給C旅行代理商,旅行代理商亦隨即把退款退回予溫先生,事件最終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