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事務所」實非「律師事務所」 辦理破產離婚提防所託非人

「事務所」實非「律師事務所」 辦理破產離婚提防所託非人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當走到財務或婚姻困境時,難免會感到徬徨無助。根據破產管理署的最新統計數字,2020年上半年由債務人申請破產的數目為4,294宗,較2019年同期增加約20%;新冠疫情嚴重打擊經濟,預計破產申請數目可能持續上升。此外,2019年獲頒布離婚令的數目為21,157宗,是1991年的3.4倍。「破產事務所」或「離婚事務所」在網上比比皆是,並標榜收費便宜、經驗豐富,甚至聲稱提供「專業服務」,究竟這些「事務所」的負責人是否具有相關的專業資格?服務又是否可靠?本會職員以神秘顧客身分向12間提供辦理破產及/或離婚服務的「事務所」查詢收費及服務詳情,以了解相關的程序和風險,並向不同專業團體及機構收集寶貴意見。

事務所聲稱

本會以神秘顧客身分查詢的12間「事務所」中,5間只辦理破產服務,3間只辦理離婚服務,4間可提供辦理破產及離婚服務。綜合該12間「事務所」的網站資料,發現這些「事務所」常用以下陳述作招徠: 

 

  1. 以「事務所」作為機構名稱

 

pic A

於網頁當眼位置顯示正義女神像、法槌及/或疑似法律書籍的圖像。

在本港,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代表當事人起草文件和提出訴訟的機構一般會稱為律師行或律師事務所,而是次調查的公司的網站均以「事務所」作為機構名稱,或容易令消費者誤會「事務所」即是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