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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餐牌及优惠资讯欠清晰惹争议 促业界提升用膳体验守「美食天堂」美誉

  • 2026.04.14

香港素有「美食天堂」之称,外出用膳的选择丰富,亦是不少旅客畅游香港的重要体验。然而,消费者在食肆遇上消费纠纷的情况仍然时有所闻。消费者委员会每年接获逾1,500宗涉及餐厅及食肆的投诉,常见问题包括实际菜式与餐牌资料或图片不符、优惠条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时限安排引起误会等。本港餐饮业正面对不少挑战,相关争议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消费信心,亦可能损害行业声誉,甚至影响旅客对香港「美食天堂」的整体观感。消委会呼吁业界改善资讯准确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费及入座安排等,职员亦不妨主动告知消费者最新资讯,提升用膳体验及避免误会,并积极听取消费者意见,改善营运以吸引食客持续光顾。

个案一:烧味拼盘3款食品与餐牌图片不符 食肆指「图片仅供参考」

投诉人到A中菜馆用膳,见餐牌上有1款标价198元的粤式烧味拼盘。餐牌图片显示该拼盘包括乳猪、烧鹅、熏蹄、海蜇及切鸡5款食品,惟拼盘上菜后,投诉人发现实际上只有切鸡及海蜇与图片相符,其余3款烧味则被牛𦟌、鸭胸肉及青瓜取代,与图片有明显差异。投诉人随即向职员查询,对方回应餐牌已列明「图片仅供参考」,未有就情况作其他解释。投诉人认为,若差异仅涉及个别食物的份量,尚可理解为厨房职员人手操作所致,但不能接受食品种类有如此明显的分别,而餐牌亦没有以文字列明拼盘包含甚么食品,消费者只能依赖图片作选择,最后5款烧味有3款被其他价值较低的食品取代,质疑A中菜馆有货不对办之嫌,遂向消委会投诉。

A中菜馆回复消委会时表示,其餐牌已列出「图片仅供参考」的提示。惟消委会指出,餐牌图片是消费者选择菜品时的重要参考资料,商户即使设有类似提示,亦不应展示与实物存在明显差异的图片,以免构成误导。经消委会调停后,A中菜馆同意向投诉人退回该烧味拼盘的全数费用,并将有关菜式从餐牌中移除。投诉人其后确认已收讫退款,个案得以解决。

个案二:两度查询获确认可享平台预约优惠 结帐方知须预缴

投诉人透过网上平台预约B餐厅的双人下午茶优惠套餐,平台显示优惠价为298元,另收加一服务费。投诉人认为优惠吸引,惟在预约过程中,平台未有显示须即时付款,遂致电向B餐厅查询。职员当时表示投诉人只需于预约当日到店出示平台预约纪录,便可享用有关优惠,毋须事先付款。至预约当日,投诉人入座时向餐厅职员出示平台预约纪录,并再次查询是否可享用优惠,获职员确认只需在结帐时向收银员说明即可。投诉人遂点选并享用该双人下午茶套餐。然而于结帐时,收银员却表示该优惠必须于平台预订时以预缴形式付款才可使用。投诉人即时反映曾两度查询,两次均获明确回复可以享用优惠。惟收银员回应指,相关职员为新入职,未清楚优惠安排。投诉人最终无奈接受正价388元,连同加一服务费,共付款约427元。投诉人认为餐厅职员提供错误资讯,对有关收费安排感到不满,遂向消委会投诉,要求退回差价。

消委会介入后,B餐厅重新检视投诉人的个案,承认职员在确认优惠使用条件时提供了错误资讯,同意向投诉人退回优惠价与正价之间的差额,连同相关加一服务费,合共99元。投诉人其后确认已收讫退款,个案得以解决。

个案三:未获职员提醒用餐时限 有空位仍被要求离座惹不满

投诉人于中午时段到C餐厅午膳,点选1份63元的台式汤面套餐。用餐后,投诉人留在座位上使用手机并稍作休息,其后餐厅职员前来表示,投诉人的入座时间已超过60分钟,要求他结帐并离座。投诉人表示,他在店内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入座时间限制的告示,而在入座、点餐及用膳期间,亦未曾获职员提醒有关用餐时限,因此并不知悉餐厅设有相关限制。投诉人亦指出,结帐离开时,餐厅内仍有多个空置座位,加上职员要求其离开时态度欠佳,令其对是次用餐体验感到十分失望,遂向消委会投诉,要求餐厅改善相关安排及服务质素。

消委会介入后,C餐厅就事件为投诉人带来不快致歉。C餐厅解释,已于大门外张贴有关繁忙时段入座时限的告示,惟理解部分顾客未必有留意相关告示。C餐厅亦表示,已向全体员工发出指引,要求在顾客入座时主动说明用餐时限,并已与员工分享有关个案以改善服务质素,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或引起消费者误会。消委会其后已将C餐厅的改善安排转告投诉人。

随着访港旅客人次回升,餐饮业界亦意识到持续提升服务质素及整体用膳体验的重要性。过去大半年,业界在多方面加强相关工作,包括与雇员再培训局合作,进一步提升从业员的服务技巧及待客态度;与食物环境卫生署紧密沟通,从不同方面提升卫生及管理水平;以及积极配合旅游发展局的推广工作。

餐饮业界可参考以下建议,以提升服务质素:

  • 食物图片是消费者点餐的重要参考,尤其是拼盘或由多款食品组合而成的菜式,食肆应确保图片与实物尽量相似,不应以「图片仅供参考」作为「挡箭牌」,并可考虑以文字清楚列明所包含的食品;若因食材售罄而需要更换,亦应在消费者下单前主动告知,让其作出知情选择;
  • 食肆与不同商户或平台推出合作优惠时,应清楚列明相关使用条款,例如是否需要预缴款项、透过平台预约、使用特定支付工具付款,及优惠有效期等,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所有职员了解有关安排,避免提供错误资讯;
  • 若食肆设有用餐时限或繁忙时间「搭枱」等特别安排,应在店内的不同当眼处张贴告示并由职员于顾客入座时主动提醒,以免因沟通不足而造成误会。

消费者在外出用膳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 点餐前如对菜式有任何疑问,例如食材内容、份量等,应主动向店员查询;若对食材有特别要求,例如需避免可能引致食物敏感的食材,亦应在点餐前与食肆确认是否可作相关安排;
  • 若计划享用食肆提供的优惠,不论是网上推广或实体优惠券,应先细阅优惠条款,特别留意享用优惠的条件,例如是否需要预先网上订座、预缴款项、优惠有效期,以及是否设有指定时段或人数限制;消费者宜于光顾前向食肆查询确认,同时了解餐厅的收费政策,以免有失预算;
  • 若有特别需要,例如希望有较宽裕的用餐时间、指定座位安排(例如不「搭枱」或需要包厢)、切蛋糕、自携酒水等,消费者可于订座或光顾前向食肆了解相关安排,以及是否涉及额外收费,从而按个人需要选择合适的食肆,安心用膳;
  • 结帐时应即场检查收据,若发现任何问题,例如未有提供应有的优惠、所记帐的菜式有误,或出现收费错误等情况,应立即向商户提出,结帐后亦应保留收据;
  • 访港旅客离港后或较难直接联络商户提出或跟进消费争议,若旅客来自已与香港消委会建立投诉转介机制的地区,即使返抵原居地,仍可向当地消保组织提交投诉,以便转介至香港消委会跟进。有关已建立投诉转介机制的地区,可参考消委会网页:https://www.consumer.org.hk/sc/complaints-and-services/complaint-and-enquiry-chann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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