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大马消费者联合会今天(2025年6月12日)在香港签订合作协议书,建立两地跨境讯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藉此加强跨境处理消费纠纷的合作。这是香港消委会继2017年与韩国消费者院、2018年与日本国民生活中心、2019年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以及2024年与泰国消费者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后,第5度与亚洲地区消保组织签订同类协议,携手为区内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增强消费信心。
根据合作协议,不论是香港消费者在马来西亚,又或马来西亚消费者在香港,一旦与当地商户发生纠纷,在返回居住地后,可向其居住地的消保组织提交投诉。在获得投诉人同意后,居住地的消保组织可将投诉资料和相关文件送达至对方的消保组织,由对方联系有关商户进行调解,再将结果转达至居住地的消保组织并通知投诉人。互通机制将有助解决两地消费者过往碍于言语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辖区不同等原因而未能处理的消费纠纷。
马来西亚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香港亦长期与马来西亚保持紧密的文化、贸易及旅游联系。2024年,马来西亚成为香港的第8大贸易伙伴,占本港全年贸易总值约2.2%,而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的统计,同年亦有超过405,500名马来西亚旅客访港,按年增幅近5成,可见香港深受马来西亚旅客欢迎。香港人亦十分喜爱到马来西亚旅游,近年两地亦加强双边旅游合作,包括自2023年起延长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前往马来西亚旅游的免签证入境期限至90日。随着两地的跨境旅游及消费需求在疫后逐渐增长,加强保障两地消费者的权益尤其重要。
跨境消费由特色美食手信至机票酒店等,涉及的金额可以相当可观;然而,各类消费均有发生争议的风险,一旦遇上消费纠纷而申索无门,消费者或将蒙受损失。在2022年至2025年5月期间,香港消委会接获15宗与港人在马来西亚旅游相关的投诉个案,近半(6宗)均与服务质素相关;而马来西亚旅客在港旅游相关的投诉个案则有47宗,当中约3成(15宗)均与营商手法相关,其次是关于延误/没有提供商品或服务(8宗)。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彭楚夫表示,消费者在旅游期间遇上消费纠纷,碍于行程紧凑、语言障碍等各项因素,未必能够及时向当地的消保组织求助或投诉,返回居住地后又可能因各种障碍而被迫放弃追讨:「消费者追讨赔偿时,可能需要面对地域、语言、法律、文化,以致营商习惯等多重差异,使索偿过程极具挑战性。」
大马消费者联合会执行长萨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亦表示,除了旅游消费,近年关于电子商贸和网上购物的消费纠纷亦甚为常见,故期望藉签订是次合作协议书提升跨境消费纠纷处理能力:「随着马来西亚和香港消费者在跨境数码商贸上的互动日益频繁,我们必须确保机制完善,以提供及时、公平且具透明度的调解方案。」
香港消委会及大马消费者联合会均深信,通过是次协议建立的跨境消费纠纷互通机制,不仅便利消费者回到居住地后解决消费纠纷和追讨赔偿,长远亦可促进两地旅游及零售消费市场稳健发展,为两地经济注入动力。
图片说明
-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大马消费者联合会今天(2025年6月12日)签订合作协议书,建立讯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加强跨境处理消费纠纷的合作。
- 图左至右为大马消费者联合会执行长萨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彭楚夫先生及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署理总干事何应富先生。
-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代表与大马消费者联合会执行长萨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