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今天(2025年6月12日)在香港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跨境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藉此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這是香港消委會繼2017年與韓國消費者院、2018年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2019年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以及2024年與泰國消費者委員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後,第5度與亞洲地區消保組織簽訂同類協議,攜手為區內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增強消費信心。
根據合作協議,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馬來西亞,又或馬來西亞消費者在香港,一旦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在返回居住地後,可向其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提交投訴。在獲得投訴人同意後,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可將投訴資料和相關文件送達至對方的消保組織,由對方聯繫有關商戶進行調解,再將結果轉達至居住地的消保組織並通知投訴人。互通機制將有助解決兩地消費者過往礙於言語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轄區不同等原因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
馬來西亞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而香港亦長期與馬來西亞保持緊密的文化、貿易及旅遊聯繫。2024年,馬來西亞成為香港的第8大貿易伙伴,佔本港全年貿易總值約2.2%,而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的統計,同年亦有超過405,500名馬來西亞旅客訪港,按年增幅近5成,可見香港深受馬來西亞旅客歡迎。香港人亦十分喜愛到馬來西亞旅遊,近年兩地亦加強雙邊旅遊合作,包括自2023年起延長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馬來西亞旅遊的免簽證入境期限至90日。隨著兩地的跨境旅遊及消費需求在疫後逐漸增長,加強保障兩地消費者的權益尤其重要。
跨境消費由特色美食手信至機票酒店等,涉及的金額可以相當可觀;然而,各類消費均有發生爭議的風險,一旦遇上消費糾紛而申索無門,消費者或將蒙受損失。在2022年至2025年5月期間,香港消委會接獲15宗與港人在馬來西亞旅遊相關的投訴個案,近半(6宗)均與服務質素相關;而馬來西亞旅客在港旅遊相關的投訴個案則有47宗,當中約3成(15宗)均與營商手法相關,其次是關於延誤/沒有提供商品或服務(8宗)。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彭楚夫表示,消費者在旅遊期間遇上消費糾紛,礙於行程緊湊、語言障礙等各項因素,未必能夠及時向當地的消保組織求助或投訴,返回居住地後又可能因各種障礙而被迫放棄追討:「消費者追討賠償時,可能需要面對地域、語言、法律、文化,以致營商習慣等多重差異,使索償過程極具挑戰性。」
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亦表示,除了旅遊消費,近年關於電子商貿和網上購物的消費糾紛亦甚為常見,故期望藉簽訂是次合作協議書提升跨境消費糾紛處理能力:「隨著馬來西亞和香港消費者在跨境數碼商貿上的互動日益頻繁,我們必須確保機制完善,以提供及時、公平且具透明度的調解方案。」
香港消委會及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均深信,通過是次協議建立的跨境消費糾紛互通機制,不僅便利消費者回到居住地後解決消費糾紛和追討賠償,長遠亦可促進兩地旅遊及零售消費市場穩健發展,為兩地經濟注入動力。
圖片說明
-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今天(2025年6月12日)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
- 圖左至右為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彭楚夫先生及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署理總幹事何應富先生。
-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代表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