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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置充电器质素参差 3款电能比标示少4成 9款安全不达标

  • 2017.09.14

 

 

不少人生活上的大小事务都会依靠手机处理,一旦手机没电,会带来极大不便,俗称「尿袋」的外置充电器便应运而生。消费者委员会的测试发现,外置充电器的质素非常参差,30款样本中有3款的电能与标示相差超过40%,9款未能完全通过安全测试,另有1款充放电26次后便已报废。由于部分测试结果跟产品声称有明显差异,消委会已将有关结果交予海关跟进。

消委会测试30款外置充电器,售价由$79至$500不等,产品标示的电容量由5,000至12,000毫安培小时(mAh)。测试结果发现各样本的表现参差,有4款样本的总评获5分满分,表现最差的3款样本只获1.5分。

标示电容量不等于输出电容量

消费者一般会以标示的电容量判断充电器的电量多寡,但该数字其实只是充电器内的电池总电容量,并不是充电器实际可输出的电容量。以1款电池电压3.7V及标示电容量10,000 mAh的充电器为例,在输出电压5V下可输出的电容量不多于7,400 mAh。是次测试的30款样本中,只有9款有标明实际可输出的电容量。即使充电器的电容量相同,可供电量未必相同,需视乎电池的电压,故消费者最好以电能(Wh)比较外置充电器的电量,数值越高代表电量越大,只要以电容量乘以电池的电压,就可得出电能值。

外置充电器质素参差  3款电能比标示少4成 9款安全不达标

17款样本的内置电池有标示电容量/电能,绝大部分的数值跟产品的标示吻合,只有1款样本在外壳标示10,000 mAh/37Wh,但打开外壳,以内置电池标示的电压及电能计算,电池的总电容量应该只有7,500 mAh,总电能则为27Wh。

测试发现,有3款样本量得的电能较其标示的平均差异超过40%,只有6款样本的电能差距少于15%,在这个项目获4.5分或以上。

消费者都关注充电器充电时所需的时间,测试显示样本间的差异非常大,各样本充电需时38.7分钟至135.9分钟不等才可输出5Wh,相差达2.5倍。

测试亦包括重复充放电100次,模拟充电器使用1年后的电能会否有明显差别。其中1款样本在充放电26次后便出现故障,表现强差人意。其余有26款样本在完成充放电100次后,电能跌幅少于10%,只有3款样本表现较差,分别下跌10.1%、24.5%及60.5%。其中跌幅24.5%的样本,电池更出现膨胀,令机身厚度增加了4毫米。

另外有3款样本实际输入电流较标示高,差别由2成至逾7成不等,高于标准容许的1成上限,在充电器充电时有机会导致USB电源供应器超出负荷而引致过热。

外置充电器起火爆炸的事故时有所闻,加上充电器本身的使用频率高,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消委会参考国际标准IEC60950-1、认证标准UL2054及UL2056进行基本安全检测,测试物料阻燃能力、短路保护及温度升幅等,结果发现9款样本未能通过部分测试要求;其中7款的外壳阻燃能力不足,被火焰燃点30秒后,仍继续燃烧超过60秒,充电器一旦因短路起火,可能产生危险。

鉴于外置充电器使用频密,不少消费者甚至拥有多于一个充电器,然而市面上相关产品良莠不齐,安全性成疑,消委会促请政府加强规管,可参考一些邻近地区的做法,例如台湾规定外置充电器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例,并须标示可输出的电容量;新加坡亦规定所有充电器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测试,及提示消费者如何安全使用。

使用外置充电器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 因电池会自然老化,尽量购买生产日期(如有)较近的外置充电器;
  • 外置充电器应储存在阴凉的地方以减缓电池老化,也应该避免在极端气候下使用,例如0℃以下或35℃以上;
  • 外置充电器大多设有显示灯或屏幕显示其电量,使用时尽量把电量维持在10%至90%之间,避免让电池完全放电或长期充满电。当外置充电器完成充电后,应尽快把充电器的插头拔出;
  • 如果预期外置充电器将会闲置一段较长时间,外置充电器的电量最好处于较低水平;
  • 部分支援快速充电的外置充电器,虽然充电速度较快,但效率相对较低,电池使用时会较热,亦会加快电池老化的速度;
  • 若发现外置充电器出现任何异常情况,例如充电时或使用时出现过热或电池已经膨胀,应立即停止充电及使用;
  • 应使用原厂合规的USB电源供应器为外置充电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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