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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买二手车以防踩地雷-《选择》月刊第444期

  • 2013.10.15

要选购一部机件运作良好兼且价钱合理的二手车,学问不少,对消费者而言并非简单容易的事情,稍一不慎,可招重大损失。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前必须做足功课,在对车辆的问题尚未清楚解答和车辆未进行详细检查前,都不应付款或在买卖合约上签署。

消费者委员会在今年首八个月接获有关二手车的投诉共39宗,较去年同期的24宗上升63%。

一个案中,韦先生以港币65万元购买一部昂贵的二手车,未想到这部车辆有诸多问题。在交易前,韦先生透过与销售员的电话传讯得知车辆的状况,随后签署买卖合约,并缴付一成订金即港币65,000元。

两星期后,韦先生收到车辆登记文件,并收到要求把车辆交到汽车检验公司检查,接下来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首先,该车被发现有多处需要维修的地方,包括引擎、制动系统及齿轮箱等,估计维修费约港币63,000元。另外,他亦发现销售员当初对该车的陈述不尽不实。

销售员最初告诉韦先生前任车主的数目只有一位,但其后发现汽车登记文件中注明为 "2",换言之,韦先生是该辆车的第三位车主,而车辆的转售价值亦会大打折扣。

此外,韦先生尤其关注车辆是否曾于内地行驶,所以特别向销售员查问该车是否只曾在香港行驶,并得到销售员的确认,但检验结果却是另一回事,有证据显示该车曾于内地行驶。

对于车辆的检验结果和销售员的失实陈述,韦先生极度不满并要求取消交易及退回订金,但不得要领,于是向消委会求助,惟双方最终无法和解。

投诉人在消委会建议下,透过小额审裁处追讨并获胜诉,车行需退还港币5万元(最高索偿上限) 另加讼费港币162元予韦先生。

另一个案中,张先生在被游说购买二手车时,推销员表示会为车辆作详细检查及提供6个月或5,000公里内的全面售后保养服务,如新车的售后保养服务一样。基于这些服务承诺,张先生与公司签订买卖合约,并支付车价港币203,000元及车辆检查费港币2,000元。

接收车辆不足一星期,张先生发觉车辆出现故障。由于正值农历新年,张先生无法联络上车行,惟有交车房维修。结果是车辆电池已损坏一段时间,需要更换。

两个月后,车辆突然不能行驶而需要安排拖车进行检查。这次检查发现冷气水箱的风扇发生故障并需要更换,费用为港币5,850元,连拖车费港币650元,合共港币6,500元。

由于问题在保养期内发生,张先生认为车行应承担所有费用。但车行迅即指出,合约条款早已订明保养范围不包括电器故障,而是次故障的风扇属电器部分,所以不在保养之列。

张先生对车行的不良销售手法深表不满,特别是车行在推销时只标榜提供新车一样的保养条件,却未提及电器部分不包含于保养范围内。再者,他是在签订买卖合约及交付车价后的两个多星期后,才收到保养证书及其附载的保养条款。

经消委会介入调停后,车行提议退回部分款项,即港币2,300元为维修电风扇的费用,并承诺退款不会影响日后的保养服务。至于车辆电池,由于张先生已更换电池,所以车行无法检查旧有的车辆电池,故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购买二手车没有简易窍门,建议消费者向有信誉的公司购买;签署任何文件前细阅内容;接收车辆前要求交予自己相熟的车辆检验公司进行详细检验,以确定全车状况良好及合乎销售陈述。

欲了解更多购买二手车须注意地方,详情请参阅最新一期(十月份)的《选择》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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