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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手机电池市面有售-《选择》月刊第330期

  • 2004.04.15

消费者委员会发现本港市面有不安全的手机电池出售。

消委会进行第二次手机电池测试,样本主要在非手机厂商特约的零售店购买。

根据报导,外地曾发生多宗手机爆炸或燃烧的事件,大部分牵涉「诺基亚」手机,消委会甚为关注。星期二(4月13日)本港亦发生了类似意外。

消委会早于去年11月进行的第一次手机电池测试,结果是所有样本都通过测试。

该次的测试样本都有短路保护装置,一旦发生短路故障,也可防止温升和过热而导致燃烧甚至爆炸。

消委会第二次手机电池测试,主要检视在非特约零售店出售的电池是否安全。

结果发现部分电池样本有可能造成意外。

10款样本中,4个在短路测试中,产生超过10安培的大电流,并迅即发热,表面温度升至超过100℃。其中一个样本更冒烟,外壳亦开始熔解。温升和燃烧情况足以灼伤皮肤。

这4个有问题的样本中,两个标注为该品牌的型号(一个在包装和电池表面都有标注,另外一个没有包装,电池表面有标注为该品牌)。其馀两个为第三者生产的代用电池,标注为供该品牌的手机使用。

有关的手机制造商收到以上两个声称为原厂手机电池的测试结果,在检查该两个问题样本后,书面回覆消委会指该两个样本都没有短路保护装置,并非原装货。

但手机制造商亦同意消委会的观察,样本与原厂产品非常相似,难以单凭外壳包装来辨别产品真伪。
消委会建议制造商增设较难模仿的防伪特徵,方便消费者识别。

消委会已将测试报告知会香港海关。

4月份的《选择》月刊列出了使用手机电池的指引须知,予消费者参考以策安全。

消费者购买手机电池或连电池出售的手机产品时,应光顾特约零售商或信誉可靠的零售商。

消费者使用手机时要小心,特别是放在衣服内袋时,要确保手机不会接触到金属物体。

不要使用已损毁的电池,与及只用合适的电池充电器。若发现电池过热便应立即停用。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