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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手機電池市面有售-《選擇》月刊第330期

  • 2004.04.15

消費者委員會發現本港市面有不安全的手機電池出售。

消委會進行第二次手機電池測試,樣本主要在非手機廠商特約的零售店購買。

根據報導,外地曾發生多宗手機爆炸或燃燒的事件,大部分牽涉「諾基亞」手機,消委會甚為關注。星期二(4月13日)本港亦發生了類似意外。

消委會早於去年11月進行的第一次手機電池測試,結果是所有樣本都通過測試。

該次的測試樣本都有短路保護裝置,一旦發生短路故障,也可防止溫升和過熱而導致燃燒甚至爆炸。

消委會第二次手機電池測試,主要檢視在非特約零售店出售的電池是否安全。

結果發現部分電池樣本有可能造成意外。

10款樣本中,4個在短路測試中,產生超過10安培的大電流,並迅即發熱,表面溫度升至超過100℃。其中一個樣本更冒煙,外殼亦開始熔解。溫升和燃燒情況足以灼傷皮膚。

這4個有問題的樣本中,兩個標註為該品牌的型號(一個在包裝和電池表面都有標註,另外一個沒有包裝,電池表面有標註為該品牌)。其餘兩個為第三者生產的代用電池,標註為供該品牌的手機使用。

有關的手機製造商收到以上兩個聲稱為原廠手機電池的測試結果,在檢查該兩個問題樣本後,書面回覆消委會指該兩個樣本都沒有短路保護裝置,並非原裝貨。

但手機製造商亦同意消委會的觀察,樣本與原廠產品非常相似,難以單憑外殼包裝來辨別產品真偽。
消委會建議製造商增設較難模仿的防偽特徵,方便消費者識別。

消委會已將測試報告知會香港海關。

4月份的《選擇》月刊列出了使用手機電池的指引須知,予消費者參考以策安全。

消費者購買手機電池或連電池出售的手機產品時,應光顧特約零售商或信譽可靠的零售商。

消費者使用手機時要小心,特別是放在衣服內袋時,要確保手機不會接觸到金屬物體。

不要使用已損毁的電池,與及只用合適的電池充電器。若發現電池過熱便應立即停用。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