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
全部样本皆通过微生物测试
是次微生物测试涵盖产品的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霉菌及酵母菌总数(molds and yeast count),以及是否含有耐热大肠菌群(thermotolerant coliform bacteria)、金黄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及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参考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儿童化妆品,以及用于眼部和口唇的化妆品,其菌落总数不得超过500菌落形成单位(CFU/g),而霉菌及酵母菌总数则不得超过100 CFU/g。此外,由2027年1月1日起,上述规例将收紧对该类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值至100 CFU/g,与欧盟《化妆品条例》的相关要求一致。
测试结果显示,全部样本的菌落总数,以及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均低于10 CFU/g,符合现行规定及即将生效的新要求;同时,所有样本均未检出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葡萄球菌及绿脓杆菌。结果反映,各样本的微生物含量远低于相关限值,整体产品卫生状况令人满意。
对比本会于2010年进行的婴儿沐浴露及洗发露测试中,曾发现2款样本的菌落总数超出当时相关标准限值(500 CFU/g),检出量比上限高出13.6倍及59倍;是次测试结果即使按照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较现行规定更严格的菌落总数限值(100 CFU/g)作评估标准,所有样本仍能符合要求,反映相关产品的微生物控制及整体产品卫生状况已有明显改善。
17款样本检出1至9种香料致敏物质
香料向来被广泛应用在个人护理产品中,当中亦包括婴儿用品。部分家长在选购产品时,或会特别重视其气味,偏好使用带有「BB香味」的产品。然而,部分香料的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香料致敏物质,婴儿若长时间使用及反复接触,有机会诱发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一旦出现过敏情况,患者日后即使只接触少量相关致敏物质,亦有机会触发免疫系统出现过敏征状。
是次测试的35款样本中,共有17款于成分列表中标示配方含有香料。参照内地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应尽量简单,减少使用如香精、香料等可能含易致敏成分或刺激性较强的原料。此外,若儿童化妆品所使用的香精或芳香植物油原料含有已被国内外权威机构确认为具致敏风险的香料成分,产品标签应列明有关香料物质的名称。一般而言,生产商应评估产品中相关香料致敏物质的含量;当其在冲洗类产品中的含量超过0.01%时,除须评估其供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外,亦应于产品标签上标示相关物质,供消费者参考。
本会检测了全部35款样本中是否含有26种常见的香料致敏物质,包括《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附录所列的24种香料致敏物质,以及欧盟《化妆品条例》禁用的新铃兰醛(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HICC)及铃兰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 ,BMHCA)。当中,新铃兰醛亦同样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禁用成分,而羚兰醛亦将于2028年1月1日起在内地禁用。
测试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没有验出含有禁用的香料致敏物质。不过,有17款样本检出1至9种香料致敏物质,占整体样本接近一半,检出总量由0.0046% 到0.7237%。在26种常见香料致敏物质中,以柠檬烯(limonene)最为常见。在17款检出香料致敏物质的样本中,共14款验出柠檬烯,检出量介乎0.0014%至0.1912%。柠檬烯主要带有柑橘类香气,广泛用于香水、洗发露及沐浴乳等个人护理用品中;不过,柠檬烯在空气中经氧化后可形成具致敏性的氧化产物,部分人士接触后有机会出现皮肤过敏反应。其次最常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为芳樟醇(linalool),共有11款样本验出,检出量介乎0.0026%至0.2214%。芳樟醇常见于薰衣草、茉莉及柑橘类植物精油,带有花香或清新气味,亦是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常用的香料成分之一。与柠檬烯相似,芳樟醇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亦可能因氧化而产生具致敏性的物质。
虽然香料致敏物未必会对所有使用者造成不良影响,但对香料较敏感或曾患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的婴幼儿及儿童而言,家长在选购产品时仍应多加留意产品标签及成分资料。若已知宝宝对特定香料成分敏感,应避免选用含有相关成分的产品。若使用产品后出现痕痒、红疹或其他怀疑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并按需要谘询医护专业人员的意见。
声称「低敏配方」的产品也可能含致敏成分
本会留意到,不少样本于包装上标示「低敏配方」或「性质温和」等宣传字句。然而,相关声称一般只反映产品配方倾向选用刺激性较低的成分,并不表示产品完全不含致敏物质。事实上,即使属同类原料,其成分组成亦可能因来源、提炼方法或生产工序不同而有所差异,部分原料或含有可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因此,消费者不宜将「低敏配方」或「性质温和」等声称理解为产品绝对不会引致敏感反应。
是次测试中,样本S26于包装上声称「不含致敏香料」,惟本会检测发现其含有0.0774%的柠檬烯。鉴于样本的检测结果与其相关声称可能存在不一致之处,本会已将有关资料转交香港海关跟进。
消费者选购产品时,不宜单凭包装上的宣传字句作判断,应细阅产品标签及成分资料,亦可参考本会的测试结果,并按宝宝的皮肤状况选择合适的产品。如曾对某些成分出现过敏反应,应特别留意相关成分是否列于成分表上。若使用产品后出现红疹、痕痒或其他皮肤不适征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情况持续或恶化,应尽快求医。
1款样本检出含有可致敏防腐剂CMIT/MIT
CMIT及MIT均为化妆品中常见的防腐剂,有潜在致敏性,可引致皮肤过敏反应如痕痒或红疹。不过,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onsumer Safety,SCCS)于2009年发表的意见书中指出,在冲洗类产品中,若CMIT与MIT以3:1比例的混合物形式使用,且总浓度不超过0.0015%,虽仍可能具有一定刺激性,但不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不可接受的危险。其后,欧盟采纳有关建议,修订《化妆品条例》,规定冲洗类化妆品中的CMIT/MIT混合物最高准用浓度为0.0015%,并须以CMIT: MIT为3:1的混合物形式使用,且产品中亦不得额外添加MIT。内地亦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相同规定,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将CMIT/MIT于冲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限制修订至与欧盟一致。
是次测试中,有1款样本(S27)检出微量CMIT及MIT,总浓度为0.001273%,低于相关标准所订的浓度上限(0.0015%),符合相关浓度上限规定。然而,按该样本检出的CMIT与MIT浓度,经计算后得出的CMIT:MIT比例约为2:1,未能符合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订明的3:1相关规定。本会希望相关生产商改善配方,以符合有关规例的要求,减低对消费者潜在的风险。
1款样本检出微量二恶烷
二恶烷(1,4-dioxane)可经呼吸吸入或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并有机会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造成刺激。由于儿童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较成人为高,相对更容易受到相关刺激物质的影响。不过,SCCS于2015年就二恶烷进行的独立风险评估指出,化妆品中的二恶烷含量如低于10 ppm(即10 mg/kg),对消费者而言属安全水平。
二恶烷一般并非化妆品配方中刻意添加的成分,而是在生产过程中,部分聚乙二醇(Polyethylene glycols,简称PEGs)及聚氧乙烯化合物(polyoxyethylene compounds)等常用作增稠剂或乳化剂的原料,经乙氧基化反应(ethoxylation)后可能产生的副产品。生产商透过适当的制造及净化程序,便可减低成品中的二恶烷含量。
根据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中的二恶烷含量不得超过30 mg/kg(即30 ppm)。此外,相关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收紧至不得超过10 mg/kg,与欧盟《化妆品条例》的要求一致。
是次测试中,只有1款样本(S18)检验出极微量二恶烷,含量高于检测极限(1.0 mg/kg)但低于定量极限(2.0 mg/kg),仍然符合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欧盟《化妆品条例》的要求。
全部样本均没有检出游离甲醛
甲醛(formaldehyde)及可释出甲醛(formaldehyde-releasing)的防腐剂常用于化妆品中,以抑制细菌滋生并延长产品保存期限。然而,甲醛在欧盟《化学物质及混合物之分类、标示及包装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 CLP)的统一分类中,被列为第1A类皮肤致敏物(Category 1A Skin Sensitiser)及第1B类致癌物(Category 1B Carcinogen),其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现时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欧盟《化妆品条例》均规定,若化妆品含有特定可释放甲醛的物质,而成品中的游离甲醛浓度超过0.05%(即500 ppm),则必须于产品标签上标示「含甲醛(contains formaldehyde)」的警示字句,以提醒消费者注意。
是次测试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未检出游离甲醛。相比本会于2010年进行的婴儿沐浴露及洗发露测试有4款样本检出微量游离甲醛的情况,是次结果反映业界近年普遍已改善产品配方,减少使用可释出甲醛的防腐剂,产品整体表现令人满意。
大部分样本为弱酸性
是次测试亦检测了样本的酸硷值(pH value)。参考内地于2023年发布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冲洗类产品的建议pH范围为4.5至8.5(含4.5及8.5)。是次测试中共有4款样本的pH值超出上述建议范围,其中2款样本(S15及S18)比建议pH范围低,属偏酸;另有2款样本 (S26及S28)的pH值则高于建议范围,属偏硷。内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发布的儿童化妆品选购指南中指出,为12岁或以下儿童选购沐浴或皮肤护理产品时,宜优先选择偏弱酸性的产品。有研究指出婴幼儿的皮肤表面酸硷度一般介乎4.0至5.9,而维持皮肤处于轻微弱酸性的环境,对皮肤屏障的发育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