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安排
如何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纳税人如要享有上述最多$60,000的税务扣减优惠,须自行选择强积金计划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并直接向该计划供款。只有存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供款,而又不超过扣税额上限才可以扣税,其他种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并不可以扣税。
截至今年7月,有19个强积金计划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详请可参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称「积金局」)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专页:https://www.mpfa.org.hk/mpf-system/voluntary-contributions-or-tax-deductible-voluntary-contributions/tax-deductible-voluntary-contributions。
向受托人支付供款
供款人可视乎个人意愿或能力安排供款,例如每月定额供款或不定期作一笔过供款。供款后应保存相关文件供日后核对。
- 供款概要
为方便供款人安排税务扣减,受托人每年会向供款人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概要,显示该课税年度所支付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金额,以便供款人填写报税表。供款人应核对各项资料,包括所选计划、基金以及供款金额等是否正确,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早与受托人跟进。
可以节省多少税款?
表二的例子模拟不同收入水平人士透过「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节省的税款。假设例子中的每位供款人每年只享有基本免税额及会把收入的10%作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不同收入水平下可享有的额外税务扣减可由数百元至过万元不等。
表二:模拟「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所节省的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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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人1 | 供款人2 | 供款人3 | ||||
每月收入 | $15,000 | $36,000 | $60,000 | |||
每年收入 | $180,000 | $432,000 | $720,000 | |||
个人基本免税额◆ | ($132,000) | ($132,000) | ($132,000) | |||
强制性供款 | ($9,000) | ($18,000) | ($18,000) |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 $0 | ($18,000) | $0 | ($43,200) | $0 | ($60,000) |
应课税入息 | $39,000 | $21,000 | $282,000 | $238,800 | $570,000 | $510,000 |
应缴税款⊕ | $780 | $420 | $29,940 | $22,596 | $78,900 | $68,700 |
税项节省 | $360 | $7,344 | $10,200 | |||
注 ◆ 2018/19课税年度的个人基本免税额为$132,000。 ◇ 假设每名供款人于2019/20课税年度中,把收入的10%作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上限$60,000。 ⊕ 以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累进税率计算:应课税入息首$50,000(2%)/其次的$50,000(6%)/其次的$50,000(10%)/其次的$50,000(14%)/余下的(17%)。每年收入临近$2,022,000的人士须按标准税率(15%)计算。 |
如何选择基金?
选择基金时,不应只着眼基金过往的表现,亦应留意基金的投资目标、个人承受风险能力、基金收费及受托人所提供的服务等。
管理费较高≠回报较佳
根据积金局以往进行的研究,管理费较高的基金未必有较佳的投资回报,即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假设两个投资目标相若的基金收取不同管理费,因基金收费属已知数据但投资表现为未知数,收费低的基金理论上有较大机会带来较佳回报。
基金管理费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表三模拟两个基金未扣管理费前的回报相同但管理费相差1%,假设每月各供款$1,500,基金管理费在复息效应下,令两个基金的资产值在40年后相差$535,000,可见基金管理费对投资回报的影响不容忽视。
表三:模拟基金管理费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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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A | 基金B | |
扣除管理费前回报 | 5.00% | 5.00% |
基金管理费 | 0.50% | 1.50% |
每月投资 | $1,500 | $1,500 |
40年后基金资产值 | $2,102,000 | $1,567,000 |
相差 | $535,000 |
同样道理,如供款人转换工作但没有及时处理旧雇主替其开立的供款帐户,离职后供款人便会多添一个个人帐户。过多个人帐户除了不便供款人管理,亦因每个个人帐户的受托人会向供款人收取管理费而增加供款人的投资成本,因此供款人应整合过多的个人帐户。
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预设投资策略
强积金是一项退休储蓄,投资期长达三、四十年,期间金融市场无可避免有升有跌。「打工仔」往往难以持续对市况作出准确预测,也切勿尝试捕捉和跟随短期市场走势,而应定期检讨及积极管理自己的强积金投资,目光长远,冷静看待市场波动。同时亦可因应个人的人生阶段、投资目标及承受风险能力等,作出合适的投资配置。
如供款人希望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但不懂得如何选择基金,可考虑投资于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计划中的预设投资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DIS)。预设投资策略由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组成,资金分散投资于全球不同的市场及资产,例如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藉此减低投资风险。受托人会随着供款人接近退休年龄而安排增持或减持相关基金,逐步降低投资风险。供款人50岁前,受托人会安排所有供款投资于核心累积基金,基金的60%权益为较高风险资产,一般为环球股票,投资策略相对进取。当供款人年满50岁至64岁,受托人会减持核心累积基金及增持65岁后基金;65岁后基金的80%权益属较低风险资产,一般为环球债券,投资策略较保守。由供款人65岁开始,所有供款将会投资于65岁后基金。有关预设投资策略的详情,可参考积金局「预设投资DIS」网页 https://www.mpfa.org.hk/mpf-investment/portfolio/default-investment-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