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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强积金扣税优惠 提升退休保障

善用强积金扣税优惠   提升退休保障

本港男女的平均寿命分别达到82岁及87岁,寿命长了,为了筹措退休后的生活费,必须早作部署。一般「打工仔」单靠强积金的强制性供款,未必能得到充裕的退休保障。今年4月1日推出的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旨在透过税务扣减优惠,鼓励强积金计划成员为自己的退休储备多作供款。在新扣税安排下,「打工仔」及自雇人士如何透过强积金供款扣税?有何限制?可以透过哪些平台或途径比较基金的各项资料?

扣税安排

1.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纳税人如要享有上述最多$60,000的税务扣减优惠,须自行选择强积金计划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并直接向该计划供款。只有存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供款,而又不超过扣税额上限才可以扣税,其他种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并不可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