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消費者訴訟基金10年間處理188宗申請 受助個案逾半勝訴或和解 致力打擊不良營商手法 助消費者取回公道

  • 2022.05.16

一些商戶的不良營商手法,除了令消費者經濟上有損失外,亦可能導致精神上的困擾,尤其在追討過程中,如果雙方未能通過調停或其他途徑解決爭議時,消費者惟有訴諸法庭,尋求法律上的公義和補償。然而面對曠日持久的訴訟程序、艱澀複雜的法律知識、高昂的律師和訴訟費,以至申索金額可能與律師費不相稱等問題,一般市民大眾只好打消興訟的念頭,令不良商戶逃避賠償責任。有鑑於此,於1994年成立的消費者訴訟基金,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和公義的消費爭拗、並且有良好勝訴機會的案件提供法律協助。消費者如果用盡其他途徑仍未能解決紛爭,亦不符合任何形式的法律協助資格,可以申請訴訟基金尋求協助。

由消委會擔任受託人的消費者訴訟基金,在2012至2022年首季的10年間,共接獲188宗申請。考慮過勝訴機會、是否對不良經營手法具阻嚇作用及是否有一群消費者受到不良影響等因素後,基金為其中42宗個案提供了協助,主要涉及美容及健身,共有16宗;其次為家居裝修及金融行業,分別有4宗及2宗,其餘受助個案涉及時光共享、骨灰龕及物業買賣等。絕大部分受助個案(40宗)涉及服務合同,當中半數涉及預繳款項。每宗個案牽涉的金額由數千元至80萬元不等,總額超過400萬元,包括一宗由商戶對受助人提出約50萬元的申索。

基金為受助人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及委任律師及大律師代表受助人提出民事索償。在42宗受助個案中,22宗已經完結;當中有12宗最終獲判勝訴,包括3宗與美容及健身行業有關,涉及的總金額超過120萬元,個案如涉及存續合同亦獲撤消。在消委會處理的個案中,有關購買健身會籍或美容套票的投訴往往涉及不良營銷手法,例如疲勞轟炸或車輪式游說,甚至扣押身份證或信用卡等,令消費者面臨巨大的心理壓力,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簽署合約。有些消費者更因負擔能力或在銷售員的誘使下,向銀行借貸作分期付款,當中不乏大額預繳和合約期較長的交易。

12宗最終獲判勝訴的個案包括1宗涉及兩名被告的貸款個案,當中受助人與一名被告達成和解,並獲法庭針對另一被告判勝訴。該受助人是一名私人住宅業主,因聽信中介人為住宅之按揭銀行的代表,可協助事主以每月支付數百元,獲提供90萬元的二按貸款。中介人聲稱,由於銀行需要2到3個月才批出貸款,相關貸款將由另一間財務公司提供,待批核完畢後即轉予銀行。同時,中介人聲稱受助人只會收到50萬元,其餘40萬元將由中介人代管,以支付首三個月利息。受助人接受該安排後,收到中介人發出具369,400元的「中介費用」帳單,才發現中介公司的聲稱實屬虛假。為減免損失,受助消費者隨即一筆清還貸款,但仍蒙受約43萬元的損失,包括「中介費用」、律師費、和已付利息等。受助人其後獲基金協助,分別向中介人及財務公司提出訴訟。經法庭判決,中介人須向受助人賠償大約7萬元,另加利息及訟費;而財務公司經談判後願意和解,除了向受助人支付大約34萬元的賠償外,同時負擔14萬元訟費作為和解。受助人扣除分擔費用後,最終取回約28萬元。

連同以上個案,在過去10年最終達致和解的個案合共11宗,和解金額超過224萬元,個案如涉及存續合同亦獲取消。與美容及健身相關的個案佔最多,共5宗,和解金額超過85萬元。其中包括一名有精神病的受助人,案發時正值失業,即使已表明對涉案美容院推銷之會員計劃不感興趣,美容院仍安排受助人於狹小房間內由兩名職員作出長達一小時的高壓推銷,言行間使他感到「必須購買計劃才可離開」及「不好意思不購買」的心理壓力,受助人最終購買3份相類似的會員計劃,而後來職員再以同樣推銷手法促使他購買2份美容套餐。在整個銷售過程中,職員沒有清楚解釋各份計劃及套餐的性質及內容。受助人最終簽訂總值約80萬元的會員計劃及美容套餐,並以信用卡分期付款預繳共276,600元。基金認為個案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決定向商戶提出申索,經交涉後,美容院終於退回款項276,000元作為和解。

   有關家居裝修的投訴個案亦屢見不鮮,因為工程涉及多項工序、材料及人手安排,裝修費用動輒要花上數十萬甚至過百萬,但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就工程範圍、所用物料、數量、單價以至完工日期等事項往往含糊不清。消費者付款後,裝修工程的進展和表現有時亦未如理想甚至爛尾,令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

基金曾經協助一名對化學氣味過敏的受助人與裝修公司達成和解。受助人表示,曾明確要求裝修工程及家具必須沒有化學氣味,涉案商戶口頭保證及承諾工程不會涉及甲醛成分。受助人遂簽訂共490,000元的合同,並支付訂金約245,000元。但商戶後來卻指,裝修工程不可能完全沒有化學氣味或不涉及甲醛成分。後來商戶同意不開展裝修工程,但就取消家具合同一事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亦沒有提出退還任何訂金之安排。基金遂委託律師向商戶提出申索,最終商戶同意退還全數訂金及支付部分律師費用作為和解

42宗受助個案中,目前有9宗個案仍在處理中,其餘11宗因消費者或其他原因而終止。消費者如欲申請基金協助,必須為有關交易的個別消費者或一群消費者,一般情況下只需支付100或1,000元申請費用(視乎受理法院而定),即可提出申請,基金將根據既定程序審批。為平衡容讓消費者能夠受惠於基金和其法律風險,獲得勝訴或和解的受助人需要向基金繳付分擔費用,包括受助人收取的金錢總額、討回或保留的財產價值的十分之一,及未能從商戶討回的訟費與開支等,上限為利益價值的四分之一或一半(視乎受理法院而定)。以12宗獲判勝訴及11宗和解的個案為例,合共取回款項約 2,244,000元,受助人須分擔當中約627,000元,他們實際取回款項共約1,616,000元,亦無須擔心需要履行合約餘款的付款責任。

消費者訴訟基金成立近30年,一直致力為消費者在各項消費爭議中取回公道。早於2005年,基金就曾協助「畢架山一號」一眾小業主,向發展商提出民事訴訟,追討因延誤完成及交付發展項目須付的約定利息,最終小業主成功獲得和解及補償,法庭在發展商提出初步爭論點申請的判詞亦嚴厲批評發展商若干不良營商手法。另外於2008年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件中,基金亦曾協助一眾苦主提出訴訟,目的是將一些「測試個案」帶到法庭,以釐清重要的法律原則,及為未來消費者保障建立先例。基金與消委會的調停服務相互補足,從而更有效為消費者提供適時協助,同時遏止不良經營手法,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訂閱全文: https://ccchoice.org/547claf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