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的規管
以風險為本的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的操作
消費級小型無人機盛行
小型無人機(small unmanned aircraft,SUA)近年在許多行業均獲推廣及應用,至於消費者作消閒用途的消費級(consumer-grade)小型無人機,一般由僅重100多克的輕巧型號,至重達數公斤的高端型號皆有選擇。這類產品通常配備攝錄功能,因此亦常被稱為航拍機。小型無人機主要採用多軸(亦稱多旋翼)設計,例如四軸或六軸設計,即設有四支或六支各自轉動的旋翼。遙控駕駛員一般可透過遙控器或智能手機操控小型無人機飛行,並同時遙控機上的攝影機進行航拍。
《小型無人機令》全面實施
為配合小型無人機的應用和發展,同時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政府在《民航條例》(第448章)下所訂立的附屬法例《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已於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並於2025年7月作出修訂。該法例規管重量不超過150公斤的無人機,並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風險水平,設立相應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和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及操作規定等。小型無人機無論是用作消閒或商業用途,均須符合《小型無人機令》的要求。因此,前文所述,本會在調查中發現,有玩具店店員表示「店內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沒有規例限制」,有關說法其實並不正確。
不當放飛小型無人機或惹法律後果
據傳媒報導,本港曾有人違反操作規定而被捕,例如涉嫌未經許可在維多利亞港限制飛行區內放飛小型無人機,遭警方以涉嫌違反《小型無人機令》拘捕,其後更被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民航處表示,由《小型無人機令》生效至今,該處一直視乎有關罪行的案情、類別和嚴重程度考慮採取不同的行動,例如發出警告,以至提出檢控。警方表示,截至2026年2月28日,共有64宗涉及《小型無人機令》的案件。當中較常見的罪行包括但不限於未有按照規定為遙控駕駛員或無人機註冊、於非許可操作時段操作無人機、超出規定的飛行高度及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等。市民和遊客切勿以身試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2年。
無論是初學者抑或放飛經驗豐富的用家,在享受放飛樂趣之餘,都必須留意飛行安全、相關規定及潛在的侵犯私隱問題。以下內容綜合了民航處、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供消費者參考。
首要留意小型無人機的重量
現時市面上的消費級小型無人機,重量普遍不超過7公斤;因此,視乎其實際重量,消費級小型無人機一般屬於「甲1類」或「甲2類」。
消費者需特別留意,在釐定小型無人機的重量時,裝設在該小型無人機、運載或附連在該小型無人機的每一件物品均須計算在內。舉例而言,小型無人機裝設的任何電池、攝影機、鏡頭濾鏡、旋翼防護罩、貼紙、照明燈等,其重量都會一併被計算。值得留意的是,部分小型無人機的型號提供不同續航力的電池讓消費者選擇。以個別型號為例,當安裝標準電池時,廠商聲稱機身重量為「輕於249公克」,屬於「甲1類」;但若用戶改用長續航電池,廠商聲稱「機身重量將超過249公克」。在這情況下,該小型無人機有機會因實際重量增加而被歸為「甲2類」。
操作方式因應風險水平分為3類
根據《小型無人機令》,小型無人機除按重量劃分為不同類型外,其操作方式亦因應操作的風險水平,被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見表二)。一般而言,視乎消費者操作的小型無人機重量,「標準操作」可再細分為「標準甲1類操作」或「標準甲2類操作」。
根據操作類別遵從不同要求
消費者在符合「標準操作」規定的要求下操作「甲1類」或「甲2類」小型無人機,一般屬於「標準甲1類操作」或「標準甲2類操作」。因此,本文重點介紹這兩類與消費者放飛小型無人機息息相關的操作要求及規定。表三及表四分別概述這兩類操作的規管要求(例如是否需要註冊)及操作規定(例如容許的最高飛行高度)。由於這些要求及規定是根據小型無人機對公眾安全所構成的風險而非因應小型無人機的用途而訂立,因此,無論是用於個人消閒活動還是商業用途,有關人士必須遵從相關的要求及規定。
個別類別須註冊並有年齡限制

圖一:小型無人機註冊標籤樣式,印有註冊號碼和二維碼。示意圖由民航處提供。
如表三所示,若操作類別屬於「標準甲2類操作」,在放飛前,小型無人機的負責人(例如機主)、遙控駕駛員,以及小型無人機本身,均必須事先透過民航處的電子平台「SUA一站通」網站(https://esua.cad.gov.hk)完成註冊。法例同時設有年齡限制,負責人的年齡須為18歲或以上,而遙控駕駛員則須年滿14歲。至於小型無人機本身,於成功完成註冊後,申請人會獲發一張印有專屬註冊號碼及二維碼的註冊標籤(見圖一)。負責人必須將註冊標籤貼在小型無人機主機身的外露表面上,並確保註冊標籤清晰可見,以作識別。由於市面上的小型無人機的形狀和尺寸不一,民航處一般建議將註冊標籤貼在可見而不能拆除的表面上。具體而言,消費者必須將標籤貼在小型無人機的主機身,並避免貼於旋翼、旋翼防護罩或電池等易於移除或更換的活動部件上。民航處表示,截至2026年3月中,已於「SUA一站通」有效註冊的小型無人機已超過48,000架。
為了促進小型無人機安全操作,民航處現時並不會就上述各項註冊收取任何費用,直至另行通知。不過,消費者要留意,完成註冊後所獲發的註冊證書均設有有效期:小型無人機的註冊證書有效期最長為5年,而遙控駕駛員的註冊證書有效期最長為3年。因此,有關人士應緊記在證書到期前適時辦理續期,以免違反規管要求。
轉手或棄置前需完成註銷手續
對於已註冊的小型無人機,負責人在轉手或棄置之前,應透過「SUA一站通」向民航處申請註銷該小型無人機的註冊,並將貼在小型無人機上的註冊標籤撕除,以免造成混淆。至於接手的新負責人(例如新機主),則應按照規定重新為該小型無人機申請註冊。
只限日間放飛
如表四所示,小型無人機只可在日間放飛,除非事前已獲得民航處的許可。「日間時間」是指日出前半小時至日落後半小時的時段。消費者在計劃航拍行程時,可透過香港天文台網站(https://www.hko.gov.hk)或流動應用程式查閱每日的日出及日落時間,確保操作時間符合規定。
須全程保持在視線內
並遵守速度及高度等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避免發生碰撞是飛行時最基本亦最重要的要求。因此,在整個飛行期間,操作者必須確保小型無人機時刻維持在視線範圍內,即是能夠一直保持直接目視監察小型無人機及其操作的周圍空域。同時,操作者必須遵守相關的飛行速度及高度等操作規定(見表四)。其中「標準甲1類操作」的最高飛行高度不得高於地面以上100呎,而「標準甲2類操作」則不得高於地面以上300呎(見圖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