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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计价混乱、影射货品混淆消费者 促药店弃不良销售殷实经营增消费信心

  • 2025.09.15

本港旅游业在疫后全面复苏,今年上半年的访港旅客人次已突破2,300万。药房及药店再次成为消费热点,惟消费者委员会近月接获多宗涉及药房及药店的投诉,当中有商户在销售过程中仍采取具争议的手法,包括混淆「斤变両」、「両变钱」等计价单位,以及推销包装高度相似的影射货品,令消费者有所误会。此外,亦有个案的单据内容与购入数量不符,商户以收银系统错误为由拒绝退款。此类做法不单对本港整体零售和旅游业界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亦削弱旅客对本地消费环境的信心。尽管消委会曾于2023年点名谴责4间药店的不良销售手法,香港海关亦多次展开执法行动,惟类似的情况仍然时有所闻。

消委会提醒药房及药店的营运者,若有出售药材或蔘茸海味等货物,应清晰标示价格及计价单位,并于交易前主动说明,以减少争议。若消费者已明确指出心仪品牌及货品,商户应该如实提供,并于交易前清楚列明货品来源及价格。商户亦有责任确保收据上的交易资料准确无误,因该等资料是处理消费争议时的关键凭证。消委会敦促零售业界摒弃误导性销售手法,殷实经营,提升自律水平,共同维护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

个案一:「両」变「钱」计价混乱 标示不清疑误导旅客

投诉人一家来自新加坡,原打算在A药妆店购买洁面产品,惟店员不断推销药材包括奶蓟草,并提出「买80送5」的优惠。店员在销售期间没有提及计价单位,当时在量秤上显示重量为0.85,投诉人声称见标价为每「両」$380,估算整笔交易金额约为$300,遂同意购买。店员在未有清楚说明计价单位及总价的情况下,便已将药材研磨成粉,然后要求投诉人支付$30,400。由于金额远超预期,投诉人即场提出疑问,店员始解释计价单位为「钱」,每钱$380,购买80钱送5钱,折合共$30,400。投诉人不满店员未有事前说明,惟由于当时有三名子女同行,唯有息事宁人先行付款。店员起初拒绝提供收据,惟投诉人坚持下店员才作罢。投诉人其后怀疑收据上所列的计价单位与店内标示不符,加上店员在销售期间没提及计价单位,认为手法有误导成分,遂向香港海关投诉,并向消委会求助,要求退款。

A药妆店回复消委会指标价牌已列明计价单位是「钱」,惟A药妆店和投诉人均未能提供标价牌的照片。A药妆店起初愿意在毋须退货的情况下退回7成款项,即$21,280,惟投诉人拒绝。经消委会多番调停,A药妆店最终同意全额退款退货,事件得以解决。

个案二:「安宫牛黄丸」包装疑影射 名称差一字损消费信心

投诉人为内地游客,到B药房查询安宫牛黄丸,他虽有心仪品牌,但过程中没有提及品牌名称。店员遂推介一盒产品,介绍为「北京安宫牛黄丸」。投诉人见产品的包装外观设计类似心仪品牌包装,加上店员说是「北京」,便以为是心仪品牌,遂付款约$2,640购入3盒。投诉人返抵内地仔细检查后,才发现虽然该产品的包装和外观与心仪品牌高度相似,产品上也同样写有「北京」和「安宫牛黄丸」字眼,但生产商名称却相差一个字,怀疑属假冒或影射货品,遂向消委会求助,冀凭单据安排退货退款。

B药房回复消委会时,没有回应该药品是否影射其他品牌,但愿意安排全额退款。经商议后,投诉人于两星期后再度访港,亲身到店办理退货和退款,其后亦来函感谢消委会协助,个案得以解决。

个案三:单据标示与实物数量不符 商户拒退差价称系统错误

投诉人为内地游客,于C药妆店购买1盒6瓶装藿香正气水及其他药品,结帐时共付款$305。离港后检查收据时,发现列出的藿香正气水为1盒12瓶装,售价为$170,惟实际收到的货品盒上则标示为6瓶装。投诉人质疑C药妆店多收1倍费用,遂联络商户反映。C药妆店称收据上的瓶装数量出错乃因收银系统记录有误所致,并强调1盒6瓶装的藿香正气水的售价确实为$170,拒绝退款。投诉人其后参考其他店铺的售价,发现同款6瓶装普遍为$40至$50,认为C药妆店错误收取了12瓶装的价钱,遂向消委会求助,要求退回多收款项。

C药妆店回复表示,该品牌并无12瓶装版本,而店内6瓶装版本的售价确为$170,惟因其收银系统问题,单据错误显示为12瓶装。C药妆店建议投诉人带同收据亲临店铺,会额外提供1盒6瓶装的藿香正气水,惟投诉人表示暂无计划再次访港,故要求退回一半货款(即$85)。经消委会再次调停后,C药妆店同意透过电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货款,个案得以解决。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药店购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如有心仪品牌或货品,应清晰告知商户,并可参考该品牌是否设有防伪特征,仔细比对货品真伪,确认无误后才付款交易;
  • 交易完成后,应即时检查收据,确认所购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是否正确。如有疑问,应即时向商户提出,并保留收据作日后凭据;
  • 购买药材或蔘茸海味时,应先向商户确认计价单位及价格,并了解秤重时所采用的单位,秤重后再核实货品总价。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要求暂停交易,待厘清并确认无误后,才同意商户将货品切片或磨粉等;
  • 购买中药应向注册中医求诊并按药方配药,切勿轻信非注册人士的「诊断」;
  • 所有香港的注册中成药产品标签上均附有注册编号,格式为『HKC-XXXXX』("XXXXX"为一组五位数字),如欲选购中成药应注意产品的包装上是否印有上述注册编号。消费者亦可以提前参阅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网页上的注册中成药名单(https://www.cmchk.org.hk/pcm/chi/#main_listpcm_2023.‌htm)并记下心仪产品的注册编号、产品名称等资料,在选购时加以核对;
  • 选择商户时可参考其口碑,并留意店铺门外或收银处是否贴有「正版正货」标签。标签有效期为1年,消费者应留意标签所示年份;
  • 若发生消费纠纷而与商户交涉不果,可联络本会协助调停。如怀疑商户涉及不良营商手法(如失实或误导性商品陈述等),亦可向香港海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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