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10年保用」床褥维修保养条款限制多多 选购前宜问清楚

  • 2019.11.15

床褥属耐用家品,一般使用经年,部分品牌更标榜10年保用,并提供免费售后维修保养。消费者委员会今年接获近百宗相关投诉,发现床褥下陷是最常见的问题。虽然不少产品于保养期内可作免费维修,甚至更换新货,但往往需符合特定条款,而商户退货退款所需时间亦不合理。

此外,由于床褥的保养条款只载于保养证内,消费者要待收货后才能细阅,即使详阅条款,当中细节亦可能存在争拗。消费者要留意,床褥的承托力是否足够、会否过软或过硬等问题,都涉及使用者的主观感觉,一般不能成为要求维修或更换货品的理由,故此生产商会以可客观评估的因素作为準则,例如下陷幅度,或弹簧结构是否出问题等。而且,保养条款都会附加各种限制,消费者不应对「10年保用」这类宣传口号有过分期望。

个案一:收货后才获保养条款 排骨床架致床褥下陷不受保

投诉人透过职工协会以$4,811购买A公司的护脊床褥,3个月后发现床头位置下陷。A公司师傅上门检查,认为有机会因投诉人使用的「排骨床架」承托力不足引致下陷。其后,A公司以保养条款列明使用「排骨床架」不符合保养範围为由,拒绝更换或免费维修。投诉人驳斥,指送货后才收到床褥保养证,方有机会详阅条款,购买时分销商未有作相关提醒,惟A公司立场坚决。投诉人于是向消委会投诉,认为A公司应清楚展示重要保养资讯,让消费者参考,并表示已于排骨架上添置床板,要求A公司跟进。

消委会分别联络了职工协会的销售部及A公司,前者称只负责下单及送货。而A公司则回覆,指床褥下陷的问题,只会在使用排骨床架时出现,重申条款已列明不受保养範围,A公司坚拒免费维修或更换,消委会建议投诉人透过其他途径追讨。

个案二:未达保养订明下陷幅度 补回床褥物料需付费

投诉人两年前以$49,000,购入标榜10年保养的B公司双人床褥,但最近睡醒时感到腰酸背痛,遂要求B公司上门检查床褥。B公司师傅检查后,指床褥质地较软,若想增强承托力,可考虑补钱更换较硬身的床褥,亦可在床褥中央下陷处放入填充物料。

及后,投诉人收到B公司电邮,指床褥的软硬度属主观感觉,检查发现床褥既没有结构问题,亦不涉因生产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故拒绝更换。投诉人向消委会投诉,指B公司床褥售价昂贵,但仅使用两年便下陷,觉得物非所值,枉称10年保用,并要求B公司免费维修。

B公司称根据保养条款,床褥下陷幅度须达1.5寸才会安排免费维修或更换,由于投诉人的床褥没有出现生产或结构问题,下陷幅度亦未达保养订明的要求。经过消委会调停,B公司同意用物料填充或更换床褥棉层,费用为$2,000至$3,000,投诉人仍然不满,但未要求再作调停。

个案三:新床褥散发难闻异味 质量欠佳使用两天便下陷

投訢人早前于C公司以$3,700订购单人床褥,拆开包装后,发觉床褥散发浓烈胶水味,即使投诉人透过不同方法消除气味,惟不成功。投诉人无奈使用两天,却因气味难闻而引致不适及头痛,床褥中央位置亦明显下陷。投诉人联络C公司,职员冷淡回应指胶水味属正常,但承诺派员维修。

师傅检查后发现床褥弹簧有问题,建议免费更换同款床褥,不过投诉人担心会出现相同问题,要求补回差价选购另一型号。投诉人翌日前往C公司门市,挑选了另一款并愿意补回$3,000差价,奈何C公司表示该型号3个月后才有货。投诉人不接受要等待3个月,直言不能继续使用现有床褥,要求即时退货退款。

虽然C公司最后答应退货退款,惟退款要等2至3个月,投诉人认为安排不合理,要求消委会协助。消委会发信后不久,C公司职员回覆已联络投诉人,并收回有问题的床褥及将安排退款。

选购床褥时,消费者除考虑自己的睡眠习惯和睡姿外,还应细阅床褥的保养条款,以及注意以下要点:

选购时,消费者宜先向销售员确认床褥是否适用于家中床架类型,以免影响日后保养;
- 床褥保养服务有不少条件及限制,免费上门检查及更换床褥等安排一般设有指定时限,而过后的检查、维修或换货的费用需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 床褥保养期一般由购买日计算,如送货日期因装修等问题而跟购买日期相距较远,会影响真正使用时实际保用期限;

- 如选购度身订造的床褥款式,消费者要问清楚订造所需时间及预计到货日期,并连同一旦延误而的处理一併列明于单据;

- 收到床褥后应尽快检查货品,以及按指示登记保养,如发现问题应尽快与商号联络;

- 日常可参考床褥生产商提供的保养指南,例如定期上下翻转床褥、避免在床褥上站立或跳动等,有助延长床褥的耐用性。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的权利(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