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二手门票平台价格高昂但客服欠奉 风险全由消费者承担

  • 2018.10.15

一些热门的表演及体育门票经常出现一票难求的现象,忠实粉丝们为求一票或愿意以「高价」透过专门出售二手门票的网上平台买下心头好。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发现,于二手门票平台发售的门票,其价格高昂,或较该门票的原价高出数倍至数十倍;消费者以高价购票,但享用到的服务却不成正比,平台提供的门票资讯既不齐全,客户服务形同虚设,更莫论消费保障。

消委会认为从门票转售平台购买已抬价的表演门票,会助长炒卖风气,不予鼓励。而且二手门票转售平台的角色含糊,其性质是否定义为「商户」仍界定不清,透过平台购买门票,未必获得《商品说明条例》的保障。再者上述平台的实体办事处以至卖票的个体都可能位处境外,联络和追讨都有相当难度。消费者使用门票转售平台前应三思而后行。

消委会检视了3个出售二手门票的平台,并透过实试比较各平台买卖门票的流程及客户服务。二手门票平台的票价高昂,原因除卖方会抬价以外,也与平台会向买卖双方再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有关。3个平台分别收取买家门票售出价的15%、16.5%及28.8%的费用,同时也会向卖家收10%或18%,两者相加,总手续费分别为门票售出价的26.5%、33%及38.8%。

以12月至1月举行的一个演唱会为例,最低价格门票的标示价,较原价差距最少的亦高出1.1倍(即$658) 以上,而标价最高的1张门票,售价更高达$40,000,即原价的40倍以上。消委会亦发现,部分原价相同、位置相若的门票,标价可以相差10倍或以上。在平台上有多少门票是真实发售,或是以不同价格试探市场能力,又或营造需求炽热之象,以促销二手门票,值得消费者深思。

消委会留意到,这类平台往往利用粉丝担心门票被抢购一空的心理,销售过程中不断显示有其他人同时在线抢购,弹出「只剩下少于1%的门票」、「刚刚有4个人购买了这活动的门票」或「有5个人正在查看」等语句,更会限定每次交易时间,并在当眼处显示倒数时间,以催促消费者尽快下购买决定。

其中1个平台以催促作推销的做法最明显,订购过程不时出现这类「即时资讯」,这种做法在澳洲引起极大争议,当地竞争委员会去年就此向法庭控告有关平台,指称此等行为等同作出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营业行为,目前案件尚在处理中。

各平台都没有规定卖家提供确实的门票资讯,出售的门票只会标示有关表演的日期、开始时间、场馆名称及门票所属票区。2个平台不会标示列印在门票上的官方票价,而所有平台都不会标示列印在门票上的座位行数及位置的资料,活动的条款及限制(例如年龄限制)也没有列明。但也有平台供卖家自行选择是否填写门票位处的区域及行数,有个别卖家会具体列明门票行数及位置。

另外,平台的客户服务形同虚设,买卖双方透过平台交易门票均须承担很大的风险。是次调查发现部分平台虽然列出客户服务热线或电邮资料,但如于出售或购买门票时发生任何问题,无论是买方或卖方皆无法联络相关客户服务员。如遇门票寄失或送递延误,3个平台均不保证买家可取回已付款项。

倘若门票失效,1个平台在条款列明卖家有机会须要补偿买家的损失以及向平台支付罚款$450;另一个平台则指受影响的买家须于问题发生后48小时内作出投诉,填写争议索赔表并提供佐证申请退款,卖家有机会不获得任何费用之馀,还须承担替买家寻找替代门票的费用。

此外,这类平台的总部往往位处其他国家,亦没有列明香港是否设有办事处,一旦发生争拗,可能牵涉两地或多地的法律问题,或难以追究;而除了提供本地活动的门票外,这类平台亦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及外地的大型表演等门票,如购外地活动的门票,由于牵涉前往活动当地的机票、住宿等费用,假若门票出现问题,消费者承受的损失或会更大。

于二手门票平台抬价出售门票的行为与「炒卖黄牛」门票无异。现时,本港法例对「黄牛」门票的规管只限获发牌的公众娱乐场所,不适用于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管理的场地。消委会促请有关当局检讨并修订有关法例,以消除法律的灰色地带,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此外,消委会亦提醒消费者不应透过非官方渠道购票,以保障自身权益。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的权利(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