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关注抽湿机厂商抽湿量声称-《选择》月刊第448期

  • 2014.02.17

一些抽湿机厂商惯常采用两种测试环境,看似是为提高产品声称抽湿量的手法。
  
其中一种环境为厂商惯用而对其较有利的环境。

两种测试环境下,声称的抽湿量相差超过60%,一些情况更相差一倍或以上(例如每日12.5升相对28升)。

消费者委员会测试12款抽湿机样本后发现以上情况,样本包括10款压缩式、1款热石式及1款混合式型号。

这种双重声称的做法,不单令消费者在比较抽湿量时感到难明,亦会容易引起混淆。
  
为验证抽湿机的真实抽湿量,样本首先经过按美国国家标准(ANSI/AHAM)的标准环境,即恒温26.7℃及相对湿度60%,进行测试。
  
在此标准环境下,只有4款样本有轻微夸大抽湿量,即是说量得的抽湿量比其声称的数值只是稍低,介乎约1%至4%之间。
  
样本其后再在厂商惯用的环境下测试,亦即对其较有利的温度30℃及相对湿度80%环境。讽刺的是,结果显示夸大抽湿量的问题更普遍。
  
在厂商惯用的环境下,有8款样本量得的每日抽湿量比其声称的数值低(由2%至24.2%不等),其中4款差异最大的分别低约24.2%、21.6%、14. 9%及14. 4%。

根据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压缩式抽湿机必须附有能源标签,消费者选购时宜参考能源标签上的抽湿量资料。
  
在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下,抽湿量是以美国国家标准的标准测试环境量度。对厂商较有利的测试环境并非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所要求的标准测试环境,也不是任何主要国家标准所采用的测试环境。
  
消委会认为,以美国国家标准的温度26.7℃及相对湿度60%的标准环境量度抽湿量,更切合实际使用环境。
  
实际使用时,抽湿机操作一段时间后,相对湿度会逐步下降。故此湿度不会长时间保持在厂商所采用的相对湿度80%的偏高水平。
  
热石式和混合式抽湿机并不包括在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内,消费者选购时需留意厂商量度抽湿量时所采用的测试环境。
  
压缩式和混合式抽湿机样本的能源效益一般高于热石式样本。全部10款压缩式样本都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要求:6款样本达到1级能源效益级别的级别要求,4款样本达2级。
  
消费者选择抽湿机的有用贴士:
  
- 选择配合居所面积和环境的抽湿机,例如近海或潮湿地区需要每日抽湿量较高的型号。
- 留意抽湿机上的能源标签:能源效率越高越省电,每日抽湿量数值越高抽湿越快。
- 容量较大的盛水器可减少倒水次数,有脚轮或有手柄的型号易于移动。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